新晃县林业局出台有力措施国庆期间坚决禁止公款旅游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9-29 00:00 信息来源: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关于坚决禁止公款旅游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新晃县林业局党组在“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制定强有力措施,严防和制止公款旅游等各种不正之风发生。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一、抓好教育,进一步提高对禁止公款旅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禁止用公款旅游,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禁止公款旅游的有关通知和规定精神,充分认识公款旅游的严重危害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
  二、明确要求,坚决制止各类公款旅游行为。
  1、严禁借出差、开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严禁以庆祝活动为名公款旅游;
  2、严禁以参观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
  3、严禁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
  三、严格管理,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领导干部要认真遵守请假制度,出城区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四、加强监督,确保禁止公款旅游工作取得实效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禁止公款旅游工作,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务求实效。要把禁止公款旅游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对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费用,要坚决制止,不予报销。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组织者的责任。
  

新晃县林业局出台有力措施国庆期间坚决禁止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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