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借“雷霆一号”东风 促林地规范管理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9-09-21 00:00 信息来源:
  一直以来,衡阳县征占用林地工作未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底子不清、资料不全、多头管理、越权审批的现象屡屡发生,今年5月,被省林业厅列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雷霆一号”行动的挂牌整治单位。衡阳县以“雷霆一号”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的管理。
  一是全面澄清底子。由林业局局长牵头总抓,二名副局长带队,以森林公安为主,其它股室予以配合,分成两个小组,对全县近年来征占用林地情况逐处核实,按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办了审批手续少批多占、办理国土用地手续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缴纳植被恢复费未办理手续、植被恢复费分文未收取等五类进行分类登记。
  二是多方协调关系。“雷霆一号”行动之初,林业局党组积极将行动的开展和部署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6月8日在全县“三边”造林绿化动员大会上,县委、县政府就全县“雷霆一号”行动的开展进行专题部署。为了加强国土部门配合,县林业局针对已到国土部门办理了用地手续而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5宗用地,向县国土局发出专题商函,引起了县国土局高度重视。县国土局迅速行文,凡征占用林地必须经林业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国土手续。
  三是实行归口管理。以前,在林业局内部林地管理形成了多头管理局面,既有资源站管理,也有林政股管理,在查处案件时,森林公安、林政股、资源站等各自为政,既没有现场图面资料,也没有统一档案台账,造成底子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为此规定,在实施“雷霆一号”行动时,统一部署,分工合作,由局资源站统一管理,建档建账,
  四是严厉打击犯罪。今年6月以来,共查处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20多起。对占地面积小的,由林业局下达行政处罚通知,限定时间交纳植被恢复费、补办占用林地手续,共补交森林植被恢复费50多万元;对占用林地面积大、案情重大的,由县森林公安立案查处,已刑事立案2起。其中,石市乡兴旺砖厂,2004年以来共占用林地22.5亩,县森林公安对当事人蒋恒春、高自生刑事立案,现已起诉到县人民法院。洪市镇洪市村左八生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在大安乡八亩村占用林地16.7亩办机砖厂,县林业、公、检、法、国土等部门联合侦查,已对当事人左八生作出罚款3万元,补交森林植被恢复费4.4万元的处罚,现已进入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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