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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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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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龚武生市长在今天上午主持召开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的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于今天下午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森林防火工作中,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蔓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通知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是要严格控制火源。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把有关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规章制度、有效措施,以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宣传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形成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全市上下要进行总动员,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迅速组织机关干部、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加强巡查,控制火源。要实行火灾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发动群众,群防群治,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扑救、少损失。
二是要启动森林防火三级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市政府决定启动三级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规定的时间里聚集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制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广电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专家组成技术咨询组,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同时加强与火灾发生地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扑火前线指挥部以及市专门工作组的联系,密切关注火灾应急救援的发展态势,每2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各县区(管理区)也要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要坚持科学扑救原则。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与扑打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特别是对已扑灭的地方,要彻底清理余火,留人把守观察,杜绝死灰复燃;要坚持以县区、乡镇(办事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驻永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是要切实落实应急措施。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 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在不能进行直接扑打火头的情况下,要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为,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要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安全。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若需省里支援,各县区要按程序及时报批。
五是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实行市长、县区长、乡镇长“三长”负责制,全面担负起森林防火责任。市、县区、乡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要担负起重要责任。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各县区乡镇领导和所有县乡干部,都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深入火灾一线,进行现场指挥调度,并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在防火期内,坚持轮流昼夜值班,其通讯24小时畅通,并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防火办领导在高火险期必须坚持坐镇值班室昼夜轮流值班,协助值班领导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并处理防火办日常工作。当日防火值班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灾情况、气象预报、人员布防、扑火准备及上传下达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乡镇场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间内坚持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辖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和值班领导在高火险天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本辖区。发现火情,乡镇必须在1小时内将具体情况报告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区接报后3小时内须将火灾具体情况上报市防火办。火灾未扑灭之前,县区防火指挥部要每2小时向市防火办报告一次火场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在当日晚八点前将扑救情况综合上报。对卫星监测的热点,接到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核实,县区防火办1小时内将核查情况报市防火办,并在网络上填报热点反馈记录。要抓好火灾责任的划分和火灾案件的侦破。对近期发生的森林火灾,一起一起都要搞清楚原因、肇事者、火灾损失,并进行责任划分,是谁的责任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不闻不问,不了了之。同时,对春节前市里挂牌的10起森林火灾要一并处理到位。各县区(管理区)在抓好每次火灾结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建档建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通知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是要严格控制火源。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把有关森林防火的基本知识、规章制度、有效措施,以及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宣传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形成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全市上下要进行总动员,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全力以赴抓紧抓好。要迅速组织机关干部、乡镇干部进村入户,加强巡查,控制火源。要实行火灾举报有奖制度,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发动群众,群防群治,确保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扑救、少损失。
二是要启动森林防火三级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市政府决定启动三级应急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坐镇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调度指挥,成员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有关成员在规定的时间里聚集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会商火情,组建火灾现场督导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和技术咨询组等专门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领现场督导组深入火灾现场一线,检查监督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对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有关情况;在火灾现场协调设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制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扑救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气象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广电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综合调度组,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灾现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落实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灾现场监测及部门间配合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后勤保障组,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员救治、灾民安全转移、救援物资筹措等后勤保障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开展火灾案件侦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专家组成技术咨询组,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灾现场气象趋势等,对火灾现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评估,为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提供技术咨询。同时加强与火灾发生地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扑火前线指挥部以及市专门工作组的联系,密切关注火灾应急救援的发展态势,每2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各县区(管理区)也要根据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是要坚持科学扑救原则。要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与扑打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特别是对已扑灭的地方,要彻底清理余火,留人把守观察,杜绝死灰复燃;要坚持以县区、乡镇(办事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驻永部队、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是要切实落实应急措施。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 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在不能进行直接扑打火头的情况下,要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要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为,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要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安全。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若需省里支援,各县区要按程序及时报批。
五是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实行市长、县区长、乡镇长“三长”负责制,全面担负起森林防火责任。市、县区、乡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要担负起重要责任。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各县区乡镇领导和所有县乡干部,都要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深入火灾一线,进行现场指挥调度,并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在防火期内,坚持轮流昼夜值班,其通讯24小时畅通,并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当日的防火日常工作。防火办领导在高火险期必须坚持坐镇值班室昼夜轮流值班,协助值班领导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并处理防火办日常工作。当日防火值班员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负责收集汇总当日火灾情况、气象预报、人员布防、扑火准备及上传下达等情况,做好各种记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乡镇场领导和防火办的工作人员,在防火期间内坚持昼夜轮流值班值宿,负责处理本辖区的防火日常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和值班领导在高火险天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本辖区。发现火情,乡镇必须在1小时内将具体情况报告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区接报后3小时内须将火灾具体情况上报市防火办。火灾未扑灭之前,县区防火指挥部要每2小时向市防火办报告一次火场情况,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并在当日晚八点前将扑救情况综合上报。对卫星监测的热点,接到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核实,县区防火办1小时内将核查情况报市防火办,并在网络上填报热点反馈记录。要抓好火灾责任的划分和火灾案件的侦破。对近期发生的森林火灾,一起一起都要搞清楚原因、肇事者、火灾损失,并进行责任划分,是谁的责任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不闻不问,不了了之。同时,对春节前市里挂牌的10起森林火灾要一并处理到位。各县区(管理区)在抓好每次火灾结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建档建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