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林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8-27 00:00 信息来源:
  2006年以来,靖州县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靖州县林业局领导班子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管理为手段,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奋力拼搏,扎实工作,确保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林业厅评为“全省林业十强县”和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林业工作先进县(市区)”,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周年县庆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现将林业“十一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进展情况
  1、森林资源培育进一步提速。一是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7.7%,活立木蓄积量达945万立方米,比2005年的800万立方米提高145万立方米;二是人工造林创历史新高。2006年以来,全县完成人工造林20.4万亩,平均每年完成6.8万亩,其中以马尾松为主的工业原料林面积达15.6万亩,占造林总面积的76.5%。今年完成造林8.3万亩,其中工业原料林面积达7万亩,创下了历史新高。每年社会投入造林的资金达2000多万元,相当于国家直接投资的6倍,占造林总投资的80%以上。在造林面积逐年扩大的同时,造林质量也稳步提升,三年来,每年造林合格率均达85%以上,其中今年造林合格率高达97%,同样创下了历史新高;三是狠抓幼林抚育。进行了速丰林验收制度改革,改革通行的速丰林验收办法,将原来的一年达标验收改为现在的三年达标验收,每年都要验收抚育管理和造林成活保存情况,第三年验收林木生长达标情况,以促进造林的后期管护,确保成林成材、速生丰产,2006年来完成幼林抚育27.2万亩;四是着力抓好中幼林抚育间伐。2006年来,共完成抚育间伐面积1.85万亩,生产间伐材2万立方米;五是大力开展低产林改造。2006年来累计完成改造面积6万亩,平均每年2万亩,有效地提高了林分质量;六是严格抓好育苗工作。共完成育苗1334亩,产马尾松、杉木等苗木2334万株;七是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已将10.7万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14万亩地方公益林纳入财政补偿,并全部按每亩每年4.75元的标准发放到位;八是切实管好工程造林。对已实施的8.5万亩退耕还林造林和1.25万亩长防林造林进行严格管护,切实抓好补植补造和抚育工作,确保成林。
  2、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限额管理。2006、2007两年,全县森林资源实际控制消耗94.4万立方米,为限额采伐计划116.9万立方米的80.7%,限额采伐量和分项限额量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控制数;二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2006年以来,全县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63起,森林火灾查处率达100%,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是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06年以来,共投入防治资金43万元,防治面积近8万亩,收取检疫费60多万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0%以上,灾害测报覆盖率达90%以上,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达100%,松属植物及其制品复检率达100%;四是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2006年以来,共调处山林纠纷2000多起,解决争议面积10余万亩,山林纠纷调处率达90%,结案率达80%以上。
  3、林产工业实力进一步增强。2006年以来,全县林工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6.15亿元,完成税费近3000万元。生产中纤板18.2万立方米,胶合板2.95万立方米,竹胶板1.35万立方米,拼板、指接板、细木工板5.58万立方米,锯材17.5万立方米,防腐枕木1600立方米,松香1600吨,机制炭1.5万吨,高中档家俱8000套。东和公司投资1000万元的指接板生产线已试产运行,投资1500万元的19.8MW热能中心建设即将投入运行,该项目建成后可年创效益983.8万元,晟泰木业投资1400万元的标准化厂房建设正在实施,现已完成投资200万元。
  4、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入。全县共完成林权换发证外业核实面积239万亩(含排林),达到全县林地面积的90.8%,输机面积158万亩,输机率60.1%,发证106万亩。今年争取完成林业要素市场的选址,并进入建设实施阶段。林业机构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县林业行政事业单位已全部纳入县财政全额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林业投融资改革等配套改革项目也正在开展之中。
  5、林业经济进一步壮大。通过改革征管手续、规范征管措施、加大征管力度等手段,林业税费得到大幅度增加,林业税费总额比2005年增加70%以上。2005年征收育林金1400万元,2006年为2400万元,2007年为2600万元,今年已征收育林金近1000万元。2006年实现林业总产值9.1亿元,2007年实现林业总产值10.2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林业系统包袱沉重。一是林业系统的负债沉重。上世纪90年代初期,靖州县向世行和地方银行贷款1359万元用于造林和山地开发项目,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权责不清,投资项目回收十分困难,贷款人无力还贷,债务则全部由林业局负责偿还。1998年以来累计偿还债务607万元,目前尚欠752万元;二是国有森工企业改革遗留债务多。1998年以来,我县共有7家国有森工企业先后破产改制,但因资产变现难、改制资金缺口大,实现“两个置换”相当困难,有的改制企业尽管已经终结,但遗留的实际问题相当多,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据统计,目前我县森工企业改制资金缺口仍达2600万元。
  2、产业发展水平不高。一产业森林资源总量不大,林分质量不高。全县263万亩林地,活立木蓄积量只有945万立方米,亩平蓄积不到4立方米,而且发展不平衡,基本以生产木材为主,生产种苗、花卉的份额较小;二产业规模小,档次低。基本上是以租地为主的小作坊粗加工,没有林产工业知名品牌。全县林产品加工企业有264家,其中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只有20家,占7.6%,147家以木竹为原料的加工企业中以货场加锯台粗加工形式的企业约占全县木竹加工企业的80%;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速度不快。发展森林旅游业没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作为林产品集散中心又没有专业的林产品交易市场。
  3、生态公益林补偿不够到位。一是林木禁伐及补偿标准太低。公益林是全面禁伐的,每亩仅补偿5元,远远低于林农的任何一种经营收入。此外大部分生态公益林是80年代营造的人工林和精心培育的竹林,如果仅靠这点补偿,林农收回投资遥遥无期,对林农的经济收入影响太大;二是纳入补偿范围的面积太少。全县共有区划生态公益林65.7万亩,补偿才到位24.7万亩,仅占区划面积的37.5%;三是林农积极性不高。认为补偿政策不尽合理,不能弥补其经济损失,影响了保护的积极性。
  4、林权制度改革步伐艰难。一是缺乏流转平台,林权流转行为不够规范。现有的林权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缺少公开、公平、统一、规范的林权交易市场,难以实现林权科学合理地流转;二是缺少有资质的森林资产评估机构和贷款担保中介机构,林木资产抵押贷款工作难度大,森林资产难以实现由资源化经营向资本化经营的转变。
  5、林农观念落后,重造轻管或重砍轻造。在造林上经营管理比较粗放,没有做到集约经营、精耕细作,难以做到“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不进行抚育和管护,造林质量不合格或者重砍伐、轻造林。
  三、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对于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发展,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发展林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对林业建设的主要指标,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实行任期目标管理。根据林业发展需要,强化林业系统内部管理体系,加强县、乡两级政府的林业机构建设,健全林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
  2、持之以恒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夯实林业经济发展基础。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工业原料林建设的意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投入工业原料林建设;二是抓好林业科技推广、创新工作,努力提高造林绿化的科技水平;三是加强优质种苗、花卉基地建设,依法管理林木种苗市场,全面推广良种壮苗;四是切实搞好造林后期管理和中幼林抚育间伐;五是大力发展沼气生产,减少烧柴对森林资源的消耗。
  3、规划建设林产工业园,把林产工业做成靖州的工业品牌。一是优化现有木竹企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配置为手段,搞好现有企业的整合,发挥聚集效益,增强竞争能力;二是扶持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利用好资源;三是支持重点企业争创品牌,引导其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质量体系,使生产、加工、包装等各个环节与国内外质量标准相衔接,努力培育林业名牌产品。
  4、进一步落实林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一是坚定执行凭林权证和造林业绩分配木材生产计划的规定,每年将全县木材采伐计划总量的一部分按造林业绩分配到有可伐资源的造林户;二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取消所有违法违规的木竹收费项目,林业生产者自产自销木竹产品免征增值税。降低林业税收对于调动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由于我县是中南六省最大的木材市场集散地,与此相关的产业比较活跃,降低税收有利于资源向我县聚集,也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的发展。
  5、增加对林业的投入。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林业建设,逐年增加对林业的公共财政支出,增加对产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积极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私营业主、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等社会力量投资搞林业产业开发。开展林木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和森林火灾保险业务,拓宽林业的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林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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