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卫士”重返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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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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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4日早上8时30分,北湖区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北湖菜市场内贩卖青蛙,林业局森保站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北湖市场在几个摊位前缴获青蛙15.5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湖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办法》,青蛙属省保护的有益的野生动物,经请示局纪检领导同意,在区林业局办公室的监督下于当天上午10时30分,在市郊乡槐树下村稻田进行放生。当装有青蛙的袋子打开时,一只只青蛙争先恐后跃入稻田、水渠中,“农田卫士”又重返大自然获得新生。
“农田卫士”重返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