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速查异地拉材违法行为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8-05-12 00:00 信息来源:
  2008年5月7日下午,当事人唐某持外县的木材运输手续,到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装运一车杉枋材准备到广州销售,途径该县沙井木材检查站时,被林政执法人员查获。
  案件发生后,该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检查总站站长、资源林政股股长亲赴现场指导办案,森林公安分局也及时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了木材的来源及手续的签发地,最后决定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这车材给予没收,从而沉重打击了异地拉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木材市场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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