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定区解决“三林”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查与思考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04-25 00:00 信息来源:
  根据省厅安排,现就我区改革林权制度,解决“三林”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课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归纳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全区基本情况。
  全区总人口420286人,其中农业人口307936人,国土总面积325万亩, GDP183476万元,人均GDP2177元。财政收入27209万元,人均财政收入6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元。
  2、全区林业情况
  全区林地面积246万亩,有林地面积164万亩,森林覆盖率68.02%,活立木蓄积量360万m3。
  3、全区林业管理人员结构。
  全区共有林业管理人员406人,设有26个林业站,5个木材检查站,局属职能股室站9个,局机关内设股室3个,全局除11个行政编外,差额编为338 人,自收自支编为57人。
  4、收支情况
  ①收入情况:2005年为例,全年总收入1444万元,其中林业规费收入942万元。财政拨款50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费270万元,其他及专项造林补偿费232万元。其他27万元。
  ②开支情况:总开支1444万元,其中人头经费:530万元,办公经费80万元,招待费34万元,上交省厅和市局65万元,交纳社保68万元,交纳医保25万元,其他80万元,专项及工程造林款562万元。
  5、林业产业情况。以2005年为例,全年生产木材7.2万m3,其中商品材6.0万m3(其中国有部分1.5万m3),民用材1.2万m3,实际发放商品材采伐证5.8万m3,民用材1.02m3。
  二、林权情况
  1、现有林权归属情况。
  我区现有林权归属基本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国有部分:主要是四大国有林场和分布在全区的小块国有林由各乡镇林业站代管;二是集体部分:主要是乡村林场;三是个人部分:主要是分散到户的自留山和责任山。
  2、林权发证情况。
  我区从2003年启动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以来,现已登记90万亩林地,占36.6%,其中退耕地16万亩,国有和集体山村48万亩,面上林地26万亩,已发证73.2万亩,共发放林权证本1.32万份。
  三、林业收支和税费情况
  1、林业税费的构成。林业税费构成主要有:育林基金25%,调运检疫费2‰,产地检疫费4‰,我区除以上收费项目外,再无其他收费内容。
  2、我区财政收支情况:以2003年为例:全年总收入2720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7683万元。总支出27209万元。其中农民均年收入为2025元,主要开支主要支付农业生产开支,基本生活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林业是山区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以退耕还林为例,我区每年支付退耕还林钱粮2576万元,按现有4.5万户退耕户计算,每户每年可获得退耕还林钱粮补助572元,同时,我区每年生产木材5.5万m3,对山区农户来说又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3、林业经营者的成本构成。对木材经营户而言,其成本构成包括木材成本、林业费用、劳务费用、生产费用、运输成本、管理费用以及场地费用,对加工户而言还包含增值税。
  4、育林基金对我区林业部门而言是主要的经济来源,如果育林基全金额返还给林业经营者这就意味着林业部门断了奶。我区林业部门几百号人的人头经费将如何解决呢?这就值得我们斟酌。如果要我区财政来弥补这一缺口,这对于相当困难的我区财政来说是力不从心的,如果要解决这一难题,我们建议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
  四、林业经营情况
  我们认为当前林业经营机制不活的关键性问题在于:一是体制不顺。由于受体制的影响,目前,我区林业基本上是由林业部门独家经营;二是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三是社会对林业的投入太少。如何解决这些弊端呢?我们认为:首先应从体制上入手,放宽政策,放开手脚,让社会团体、个人都来参与林业建设;其次,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对非公有制林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出台相关政策,使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吃上定心丸;三是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
  经我们调查发现,我区农民当前需要林业部门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一是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二是提供林业政策上的服务。
  五、我区森林资源流转情况
  目前,我区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还未全面铺开,去年,只有白云庵林场和石长溪林场对部分森林的采伐权进行了公开拍卖。
  六、需要进行配套改革情况
  乡镇税费改革势在必行,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向何处去?我们认为:应在职能上进行转换。目前林业部门的主要职能有:林业宣传、木材生产、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林业执法、资源管理等六大职能。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应从生产管理型转化为服务管理型,从收费中解脱出来,弱化木材生产这一职能,对林业执法、技术服务和资源管理三大职能应强化,尤其我市正在全面部署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强资源管理和林业执法,搞好林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已是迫在眉睫。
  我区林业执法主要有林业站、木材检查站、野保、资源林政、林地、种苗、森林公安、林业法庭、林业检察等8个单位,对于林业执法改革,我们的意见是:应将分散到以上单位的行政执法权集中起来,建立一支综合执法队伍,行使行政执法权,同时,取消授权于森林公安和林检察部门的林业行政执法权,只允许办理林业刑事或林业治安案件,其办案经费由财政部门解决。
  目前,我区林业部门单位多,机构雍肿,队伍庞大,人浮于事,而管理又相对薄弱。为了建立一支精简、廉洁、高效的林业管理机构,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二个方面入手抓改革:
  一是重新定岗定编。
  对局机关、林业站、检查站现有在编在岗的差额及自收自支人员406人,其中机关62人,林业站273人,检查站41人,内退30人,重新定编定岗定责任,核定全额编制313人,待岗93人。
  ①局机关:现有股室11个,差额及自收自支编制在编在岗人员62人,占编不占岗内退人员30人。资源法规、野保森防、林地、山林纠纷调处(含林权换发证办)、造林办(含退耕还办、德援办)、、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等股室纳入财政预算,核定全额编制50人,待岗42人,竞岗的范围和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占编不占岗的内退人员。
  ②林业站:稳定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继续实行林业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其人财物事“四权”以县局管理为主。实行这种管理体制有利于平衡利益分配,实现资源共享,确保转移支付,达到克服悬殊过大,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对现有26个林业站的差额及自收自支在编在岗人员273人,根据《林业部林业站人员编制标准》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一类站定编8-10人,二类站定编7-8人,三类站定编5-6人。按照此人员标准,林业站应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即全额编制人员为200人,待岗51人。竞争的范围和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机关、林业站和检查站人员。
  ③检查站:现有单位7个(含正在报批设置的2个植物检役站),差额及自收自支编制在编在岗人员41人,根据工作业务量的大小每站核定全额编制9人,共63人,竞争的范围为机关、林业站和检查站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是实行竞岗考试。实行按系列全员竞岗,二年一考,二年一聘,编制到单位,但不到人的灵活机制。竞岗考试以文化考试为主,政治业务考核为辅,即文化考试占60%,政治业务考核占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三是妥善搞好分流。我区现有乡镇林业站实行的是林业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我区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实行这种体制有 点好处:一是有利于我区森林资源的监测和管理;二是有利于林业部门开展好林业工程建设;三是有利于林业干部队伍的稳定;四是有利于开展好林业行政执法。因此,鉴于我区的林业工作现状,我们建设仍维护现有林业管理体制。
  我区现有木材流通管理实行的是有计划生产、凭证运输、凭证销售,对木材流通管理我们认为主要应在从下四个方面加强:一是加强源头的管理。要求林业站严格坚持凭证采伐,把好采伐、检尺和费用征收关;二是加强运输管理。要求木材检查站严格坚持凭证运输,对无证运输的一律予以没收处理;三是加强市场管理。对木材经营市场采取定期稽查,突击检查的办法,严禁出现木材黑交易市场,加强行业管理;四是加强加工及用材单位的管理。对城区内的所有木材加工单位和用材单位应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其依法经营的行为。
  七、阻碍林业发展的其他情况
  就我区而言,阻碍林业发展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林业管理人员体制没有理顺。我区正在创建森林城市,这就意味着造和管成为林业部门的首要任务,而我区林业管理人员却主要依靠自己收取林业费用来维持正常的工作和发放基本工资,这已成为制约我区林业发展的主要颈瓶。
  二是当地政府对林业投入太少。
  八、几点建议
  乡镇机构改革势在必行,林业管理人员如何利用这大好机遇切实解决自身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引起高度重视,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政府部门应执照中央《决定》精神,并针对我区林业部门的实际,将林业部门管理人员的人头经费纳入到财政年度预算,使林业部门管理人员真正行使管理林业资源、建设生态环境的重担,加强林业执法,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为我市的森林城市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根据各区县的情况的不同,建议省财政对贫困区县以及老少边穷区县如永定区等区县应加大财政支付转移的力度,切实当地财政的困难。
  三是省厅在今后的林业工程安排上应适当向贫困区县倾斜,增加贫困区县林业部门的经济后劲。
  四是今后省厅应加强基层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人员的培训力度,应对基层管理人员提供一个重新学习的机会,不断更新知识,转换观念,增强驾驭林业管理的能力。
  

关于永定区解决“三林”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查与思考

6731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