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门县国有林场“三林”问题调研的情况汇报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6-03-24 00:00 信息来源:
  根据常林办函[2006]15号关于开展“三林”问题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局组织专人对全县5个国有林场、一个苗圃进行了历时10天的调研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辖5个国有林场,1个苗圃,即大同山林场、白云山林场、洛浦林场、十九峰林场、观国山林场、县苗圃。经营总面积为85428亩,其中国有部分54206亩,占经营总面积的63%;有林地31605亩,林木蓄积量88608立方米;共有干部职工561人,其中在岗人员141人,已退休人员195人,停薪留职人员225人。共下辖代管村9个,50个村民小组,1360户,4147人。
  我县国有林场、苗圃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70年代主要从事采种、育苗、造林;80年代以营林为基础,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柑橘生产,开发煤炭,兴办石灰矿产业;90年代一方面加强山林管护,推行封山禁伐,一方面立足资源优势,主攻矿产业,以人工养林,同时,大力培植后续产业,开展柑桔品改、茶叶种植、旅游开发。
  到2005年止,各场、圃共生产木材4.5方立米,培育苗木累计1500万株,营造人工林4.7万亩,其中,用材林4.1万亩,柑桔、茶叶等经济林0.6万亩。在积极支持国家和地方建设的同时,对当地保持水土、维护局部生态平衡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各场、圃面对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应变不力、求生乏术,尤其后备资源不足,加上全县封山禁伐战略的实施,经济相继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135名退休职工待遇低,工资只按本人档案工资的25-28%发放,各单位退休人员平均工资仅250元/月,生活极为困难。
  二是308名国有林场职工下岗失业,基本生活费无着落,职工要求置换身份。
  三是220名困难职工享受城市低保,但标准较低,人平每月只40元,难到维持基本生活。
  四是医疗保险没有落实,患病职工有病无法就医。
  五是养老保险没有接轨,443名林场干部职工(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在职人员)要求落实养老保险,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六是林场代管有农业村,必须履行综治、计生、国土等社会管理职能,但相关开支一直没有纳入财政预算。
  三、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浅析
  一是先天不足。国有场圃要么立地条件太差,(如大同山、白云山)土地贫瘠,不适于发展速生、丰产、高效林果,或者可资利用的土地太少(苗圃、观国山),再加上资源贫乏、经济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较弱。
  二是长期经营单调、产品单一,造成市场适应能力差、转产难、效益低,与其他行业比,既无潜力,又无优势。
  三是经费没有保证,林场工作同乡镇政府一样,负有行政职责,但没有财政拨款。
  四是改革力度不大,观念转变慢,市场经济意识不强,发展没有新思路,坐在家里等改革。
  四、 建议
  要彻底解决国有场圃的问题,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的原则。
  1、未进入养老保险的全体已退人员和适龄待退人员全部移交社保部门管理,有关费用采取财政拿一点、单位筹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解决。
  2、洛浦林场与十九峰林场维持现有经营体制不变,重点抓好理顺内部关系,加强经营管理;苗圃与观国山林场承租到人,用工优先安排原有职工;白云山林场采取合资、合作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加大投入,扩大规模,创立有机茶品牌,走茶业兴场之路;大同山林场下放地方政府管理,落实家庭联产承包制,将部分山林承包到户管理。
  3、在职行管、技术人员视同乡镇干部对待,各场按面积大小和代管村规模核定事业编制和山林管护人员数额,由财政落实相关待遇。
  
  4、经营管理上,按分类经营原则,均属生态公益型林场,重点突出山林管护与资源培育,同时,兼顾产业发展,如矿山、经济林、速丰林均应视各自客观条件量力而行,既加强生态建设,又不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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