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育林基金减征林业自身发展的调查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5-11-16 00:00 信息来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3]9号《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指出:“要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回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基层单位因此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中央文件总体上讲明了育林基金将要减征,以及减征后各基层单位经费缺口的来源。桃源县属林区县,由于县财政预算拨款甚微,林业系统主要靠育林基金来支撑。育林基金减征后,将对我县的林业管理部门造成比较大的冲击,怎样搞好这项改革,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桃源林业现状
  桃源县现有林业工作人员近600名(不含乡镇林业站),除181名财政拨款外,其余都是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全县每年征收育林基金1300万元左右,其中每年700万元用于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业公安、林区道路等投资,其余的都用在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在此模式的管理下,桃源林业得到了长远的发展,森林覆盖率、蓄积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森林的生态效益得到明显的加强。
  二、育林基金减征后存在的问题
  国家减征育林基金,就是打破现有的林业管理工作模式,多年来,林业系统70%工作人员都是自收自支的管理模式,一方面,他们要搞好林业的技术服务工作,同时,又要依靠政策(即育林基金征收政策)为自身的工资、福利创收,在此管理机制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现减征育林基金后,会形成以下问题:
  1、育林基金减征后,林业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将会存在很大的缺口,管理不当将会造成林业技术人员的流失。
  2、育林基金减征后,对林业的投入,如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将无资金来源。
  3、育林基金减征后,林农的收益空间将加大,在提高造林积极性的同时,也会加大资源管理难度。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林业工作是一项周期性长、技术性强的工作,在全球日益重视环保的今天,林业工作更应得到加强、重视。所以,育林基金减征后,为保持、发展林业现有的良好状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所有林业在编人员都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免除他们工作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林业技术的服务与推广上来。
  2、林业部门的各项投资,由林业部门规划后,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3、建议征收生态效益补偿金,根据《森林法》中谁享受,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征收水电、排污企业等单位的生态效益补偿金,弥补林业工作经费的不足,减少财政压力。
  总之,育林基金减征对我们林业自身发展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既要调动林权所有者生产积极性,又要保证林业管理部门正常工作的进行,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对林业的投入与管理,要把森林资源象国土资源一样管理,这样,才能推动林业进一步发展。
  

关于对育林基金减征林业自身发展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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