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现状、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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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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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是全省的重点林区县,林业用地面积400万亩,有林地面积300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75%,森林蓄积量420万立方米,楠竹蓄积量8600万根,森林覆盖率57.78%,2003年林业总产值3.5亿元。该县森林资源之所以能得到有效保护,林业建设得到长足进展,乡镇林业站功不可没。
一、林业站现状
该县共有40个乡镇林业站,现有干部职工25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2人、中专学历103人。2002年机构改革时,乡镇林业站为保留的事业单位,由乡镇政府管理,县林业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并更名为“某某乡(镇)林业管理站”。机构改革后,乡镇林业站的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经费来源渠道为林业规费的返回款。
二、主要成效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该县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先后建立乡村林场389个,经营面积280万亩,其中“九五”期间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就组织和指导新造人工林20万亩,低产林改造5.7万亩,封山育林25.2万亩,楠竹低改25.6万亩,油茶低改13万亩,推广林业科技项目15项,培训林农15000人次,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100起。创办木竹加工厂企业700家,经济实体89个。为社会输送木材41万立方米,楠竹2500多万根。特别是1992年,各乡镇林业站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绿化灭荒活动,实现了该县的全面绿化,成为全省首批绿化达标县之一。1998年,该县荣获“全国林业站建设全格县”称号,还六次获得“全国营造林先进县”和“全国世行造林先进县”称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经费无保障。乡镇林业站在机构改革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是林业规费的返回款、林业经济实体收入、乡镇林场的人工林采伐和农林特产税返回款。此种运作模式下,该县90%乡镇林业站能够保证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福利。机构改革后,由于取消了农林特产税和乡镇林场收归乡镇政府管理,其经费来源就只有林业规费的返回款和经济实体的收入。该县热市镇、马宗岭镇等乡镇林业站由于资源枯竭,没有林业规费可以收取,已有两三年没有发工资。
2、养老保险无保障。在各项保险制度的落实上,乡镇林业站的情况不容乐观。截止2002年底,全县仅有27个乡镇林业站缴纳了部分养老保险金,其余13个林业站分文未交。如观音寺林业站,现有工作人员13人,个人应缴养老保险23224元,单位应缴养老保险231829元,合计255053元,该站至今未缴一分。全县各乡镇林业站有近200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每年养老保险金缺口40多万元。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落实已成为乡镇林业站不稳定和机构改革障碍的重要因素。
3、改革成果无保障。机构改革时,虽然部分乡镇林业站进行了人员的下岗分流,但整体形势没有大的变化,全县仍然超编100多人;同时,人员配置不合理,往往是能做事的下了岗,不能做事的却上了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改革效果不大。
4、技术人员无保障。全县257名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中,具有林业专业技术的只有60人左右,占总人数的23%。林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林业工作者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个别站由于连一名懂专业的人也没有,一些技术性强的工作根本无法开展。
5、林业生产资金无保障。一是乡镇政府对林业的投入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是零投入。二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无着落,由于个别乡镇重视力度不够,全县形成了你防我不防的局面。三是森林火险等级呈上升趋势,而防火设备设施却严重不足。
6、资源管护无保障。一是乡镇林业站贵属乡镇政府管理后,所有乡镇林场也由乡镇政府管理,乡镇政府为弥补资金不足,常把林木以卖青山的形式一次性卖给农户,由农户分散经营。老百姓则是今天缺钱花上山砍几根,明天交农业税又砍几根,不仅造成了林政管理秩序的混乱和森林资源的极大破坏,也造成了林业规费的大量流失。二是对林政案件的处理,乡镇林业站必须经过乡镇政府同意后,才能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否则,林业站长就要面临停岗或换岗,也助长了滥砍乱伐现象的发生。
7、基本建设无保障。从1980年到机构改革前,省、市、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先后投资500多万元,用于桃源县基层林业站的站房及实体等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林业站建设发展进程。但机构改革后,由于缺乏经费保障,林业站建设止步不前,大部分林业站维持原貌,少数则倒退了,一些急需维修的房屋只能眼睁睁看着成为危房,个别乡镇林业站甚至靠租住民房来办公。
8、行业扶持无保障。主要是项目建设,由于没有安排工作经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常常是自己掏钱搞工作,往往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项目投入上,不仅没有给予基层林业站以支持,反而还增加了负担,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建设。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四、几点建议
1、重新理顺管理体制。乡镇林业站的管理体制实行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和所在乡镇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为宜。林业是一项专业性和整体性很强的工作,林业站的工作不仅在业务上必须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而且林业站各项工作的安排与开展也必须与林业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同时,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的《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对林业站的管理也作出了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的明确规定。
2、稳妥推进行业改革。一是要实事求是的核编。各乡镇林业站的人员编制,要根据具体的资源状况、人员数量与结构、岗位设置、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在充分听取县林业局、当地政府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核定,不能搞一刀切。二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在人员竞争上岗时,对营林技术、资源林政管理等岗位,必须实行岗位资质准入制,从而稳定林业专业技术队伍,确保各项林业技术工作和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妥善安置老同志。对林业站中一些年龄偏大的下岗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考虑他们过去的贡献,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缴清养老保险金,发放适当的生活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要作好改革后的人员清理整顿工作,防止一边是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下岗分流,一边又有大量的不懂业务的人上了岗。五是要建立完善的人事制度。特别是要建立林业站进人招考制度,严把入口关,逐步提高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3、切实解决人员工资待遇。要将林业站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站的职能作了明确的界定,林业站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六大职能,承担着相当繁重的工作任务。虽然林业站是事业单位,但行使的国家赋予的行政职能,把林业站核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太合理,与国家对林业站的职能要求和林业发展的形势也不相适应的。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完成繁重任务的同时,还必须为自己的基本工资发愁,不仅不公平,对林业的发展也很不利。因此,把林业站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持基层林业队伍稳定的关键所在。
4、严格落实工作经费。当前乡镇林业站工作量大,工作头绪多,从退耕还林到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从森林防火到森林病虫害的防治,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如果解决不好,势必将影响工作,阻碍林业事业的发展。
一、林业站现状
该县共有40个乡镇林业站,现有干部职工25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2人、中专学历103人。2002年机构改革时,乡镇林业站为保留的事业单位,由乡镇政府管理,县林业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并更名为“某某乡(镇)林业管理站”。机构改革后,乡镇林业站的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经费来源渠道为林业规费的返回款。
二、主要成效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该县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先后建立乡村林场389个,经营面积280万亩,其中“九五”期间全县各乡镇林业站就组织和指导新造人工林20万亩,低产林改造5.7万亩,封山育林25.2万亩,楠竹低改25.6万亩,油茶低改13万亩,推广林业科技项目15项,培训林农15000人次,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100起。创办木竹加工厂企业700家,经济实体89个。为社会输送木材41万立方米,楠竹2500多万根。特别是1992年,各乡镇林业站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绿化灭荒活动,实现了该县的全面绿化,成为全省首批绿化达标县之一。1998年,该县荣获“全国林业站建设全格县”称号,还六次获得“全国营造林先进县”和“全国世行造林先进县”称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经费无保障。乡镇林业站在机构改革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是林业规费的返回款、林业经济实体收入、乡镇林场的人工林采伐和农林特产税返回款。此种运作模式下,该县90%乡镇林业站能够保证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福利。机构改革后,由于取消了农林特产税和乡镇林场收归乡镇政府管理,其经费来源就只有林业规费的返回款和经济实体的收入。该县热市镇、马宗岭镇等乡镇林业站由于资源枯竭,没有林业规费可以收取,已有两三年没有发工资。
2、养老保险无保障。在各项保险制度的落实上,乡镇林业站的情况不容乐观。截止2002年底,全县仅有27个乡镇林业站缴纳了部分养老保险金,其余13个林业站分文未交。如观音寺林业站,现有工作人员13人,个人应缴养老保险23224元,单位应缴养老保险231829元,合计255053元,该站至今未缴一分。全县各乡镇林业站有近200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每年养老保险金缺口40多万元。养老保险制度的不落实已成为乡镇林业站不稳定和机构改革障碍的重要因素。
3、改革成果无保障。机构改革时,虽然部分乡镇林业站进行了人员的下岗分流,但整体形势没有大的变化,全县仍然超编100多人;同时,人员配置不合理,往往是能做事的下了岗,不能做事的却上了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改革效果不大。
4、技术人员无保障。全县257名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中,具有林业专业技术的只有60人左右,占总人数的23%。林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林业工作者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个别站由于连一名懂专业的人也没有,一些技术性强的工作根本无法开展。
5、林业生产资金无保障。一是乡镇政府对林业的投入严重不足,有的甚至是零投入。二是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无着落,由于个别乡镇重视力度不够,全县形成了你防我不防的局面。三是森林火险等级呈上升趋势,而防火设备设施却严重不足。
6、资源管护无保障。一是乡镇林业站贵属乡镇政府管理后,所有乡镇林场也由乡镇政府管理,乡镇政府为弥补资金不足,常把林木以卖青山的形式一次性卖给农户,由农户分散经营。老百姓则是今天缺钱花上山砍几根,明天交农业税又砍几根,不仅造成了林政管理秩序的混乱和森林资源的极大破坏,也造成了林业规费的大量流失。二是对林政案件的处理,乡镇林业站必须经过乡镇政府同意后,才能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否则,林业站长就要面临停岗或换岗,也助长了滥砍乱伐现象的发生。
7、基本建设无保障。从1980年到机构改革前,省、市、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先后投资500多万元,用于桃源县基层林业站的站房及实体等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林业站建设发展进程。但机构改革后,由于缺乏经费保障,林业站建设止步不前,大部分林业站维持原貌,少数则倒退了,一些急需维修的房屋只能眼睁睁看着成为危房,个别乡镇林业站甚至靠租住民房来办公。
8、行业扶持无保障。主要是项目建设,由于没有安排工作经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常常是自己掏钱搞工作,往往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在项目投入上,不仅没有给予基层林业站以支持,反而还增加了负担,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建设。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四、几点建议
1、重新理顺管理体制。乡镇林业站的管理体制实行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和所在乡镇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为宜。林业是一项专业性和整体性很强的工作,林业站的工作不仅在业务上必须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而且林业站各项工作的安排与开展也必须与林业主管部门保持一致。同时,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的《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对林业站的管理也作出了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的明确规定。
2、稳妥推进行业改革。一是要实事求是的核编。各乡镇林业站的人员编制,要根据具体的资源状况、人员数量与结构、岗位设置、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在充分听取县林业局、当地政府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具体核定,不能搞一刀切。二是建立资格准入制。在人员竞争上岗时,对营林技术、资源林政管理等岗位,必须实行岗位资质准入制,从而稳定林业专业技术队伍,确保各项林业技术工作和资源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妥善安置老同志。对林业站中一些年龄偏大的下岗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考虑他们过去的贡献,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缴清养老保险金,发放适当的生活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四是要作好改革后的人员清理整顿工作,防止一边是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下岗分流,一边又有大量的不懂业务的人上了岗。五是要建立完善的人事制度。特别是要建立林业站进人招考制度,严把入口关,逐步提高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3、切实解决人员工资待遇。要将林业站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站的职能作了明确的界定,林业站具有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六大职能,承担着相当繁重的工作任务。虽然林业站是事业单位,但行使的国家赋予的行政职能,把林业站核定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太合理,与国家对林业站的职能要求和林业发展的形势也不相适应的。林业站工作人员在完成繁重任务的同时,还必须为自己的基本工资发愁,不仅不公平,对林业的发展也很不利。因此,把林业站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持基层林业队伍稳定的关键所在。
4、严格落实工作经费。当前乡镇林业站工作量大,工作头绪多,从退耕还林到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从森林防火到森林病虫害的防治,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如果解决不好,势必将影响工作,阻碍林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