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林)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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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07-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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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再度成为各级各部门关注的焦点。特别是今年5月,省里召开了全省农业法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6月份,市里又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报告会,全面部署安排依法治农工作。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农(林)业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林)业法贯彻实施情况
我们按照《农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足林业系统自身特点,以学习宣传为先导,以护农支农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保障,狠抓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呈现出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良好发展势头。主要措施是:
(一)、抓学习宣传
第一,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一是找准学习重点。始终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湖南省农业投资条例》、《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两法律两条例”作为主要内容,同时根据林业的实际,把与农业、农村工作紧密联系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退耕还林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三法律三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二是抓好执法培训。分3期对局机关干部、各县(市、区)林业局党委班子成员、执法股室人员和乡镇林业站长进行执法培训,培训人员630人。要求人人作学习笔记,个个写心得体会,学习完成后统一闭卷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执法。第二、抓社会群众法律普及。积极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确定每年10月份为林业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月。全市印发农林业法律法规单行本5000册,举办法制讲座25次,开办宣传专栏245期,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张贴标语3000余条。邵阳县在林区主要交通点和居民点制作高标准大型碑牌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新宁县在县报上开辟《种子法》专栏;绥宁县结合国家林业局执法检查,将《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制作成宣传挂图,送到每一个乡镇村,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抓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专门班子。局里成立农(林)业法执法领导小组,局长王德席任组长,副局长李厚义、申均和、朱贵炎、郭洲清为副组长,造林、种苗、资源林政法规、野保、公安、检察、法庭等8个涉农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林业局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实行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协同抓,执法人员人人抓。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我们将任务横向分解到科、纵向分解到县,将责任直接落实到人。副局长李厚义和公安、检察、法庭等科室负责《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执法监管;副局长申均和和资源、林政、法规等科室负责《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的执法监管;副局长朱贵炎和野保、造林等科室负责《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的执法监管;副局长郭洲清和种苗站等科室负责《种子法》的执法监管。局党委每个月组织各科室进行一次执法交流,每个季度听取各县(市、区)林业局一次工作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工作总结。
(三)、抓护农支农
1、加大农业投入,发展绿色经济。我们积极实施“项目兴林”战略,努力争取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国家重点项目。近两年,全市挣回国家投资25000万元,完成造林12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保护公益林93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6.8 %,居全省第2位,林业生态建设初见成效。同时按照“布局区域化、项目产业化、基地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公司加农户、基地连农户、大户带农户等经营模式,努力打造林竹、林纸、林药、林果四大工业原料林基地,完成林纸造林38万亩,林药造林12万亩,林果造林15万亩,林竹造林5万亩,林业产业建设蓬勃发展。
2、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第一,做好维权增收。维护好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生产自主权和土地收益权,搞好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完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第二,做好减负增收。取消育林基金维简费和林业保护建设费2个收费项目,向林农减少收费600万元;坚决执行中央1号文件,全市累计减免林业特产税2100万元,林农人平减税40元。第三,做好直补增收。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已组织兑现钱粮补助13000万元,直接受益林农58.8万人,林农人平增收230元。今年又将兑现钱粮补助16000万元,林农人平可望增收270 元。第四,做好护林增收。全面开展封山育林,两年扑救森林火灾火警632起,防治松毛虫170万亩,为林农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市纳入国家公益林保护试点面积338万亩,林农每年可得国家补助1700万元,人平增收15元。为确保钱粮补助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户,我们推行“阳光政策”,要求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将户主姓名、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钱粮张榜公布。
3、坚持科技兴农,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建立健全市有专门科室、县有专职领导、乡有专职人员的三级林业技术推广网络。优先保证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全市现有林业技术人员 1580人,参入技术支农6000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4个(退耕还林造林、林木种苗培育、马尾松毛虫防治、经济果木林嫁接),推广林业科技项目6个,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5000 万元。二是提高林业服务质量。全体林业工作人员带感情、带技术、带项目下乡进村,将技术指导服务到山,政策法律服务到户,办证审批服务到人。如新邵县林业局开通支农技术服务热线电话,保证农民拔通电话后4小时内有技术人员赶到现场。邵阳县林业局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修改资源和林政2个《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对群众需要办理的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经营(加工)许可证实行“一站式办证”和24小时服务,群众反响良好。
(四)抓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在全市林业系统建立“六公开”的执法制度,即公开执法范围、公开执法项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举报电话。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木材检查系统实行“四个无条件下岗”制度,即索贿受贿者无条件下岗、故意刁难货主者无条件下岗、收钱不开票或少开票者无条件下岗、检查人员家属在检查站周围摆摊设点为索拿卡要提供方便者无条件下岗;对滥用审批职权、以权谋私办证发证人员,调离岗位,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有力,两年来,全市没有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严打毁林犯罪。先后开展“春雷行动”、“绿剑行动”和“候鸟二号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火滥烧森林案件。两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检察、法庭和行政执法单位共查处涉林案件11246起,行政拘留61人,刑事处罚48人,为林农挽回经济损失4210万元,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五)、抓督促检查
第一,抓自查自纠。我们每年召开一次林业系统执法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特别是今年5—6月,我们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自查自纠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求各执法单位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问题,勇于解剖下属的问题,敢于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于六月下旬将自查情况向市局党委汇报。对自查自纠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全市林业系统自查自纠处理问题260起,其中乡镇林业站自查处理163起,各县(市、区)林业局自查处理83起,报市林业局协助处理14起。第二,抓执法检查。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先后开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林地管理条例》4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为确保实际效果,我们突出重点,对政策收费和钱粮发放着重查帐目的来龙去脉,并跟踪走访农户,看是否有挪用和截留;对行政罚款和检查收费着重暗访,查询被处罚人,看是否有收钱不开票行为。第三,抓问题整改。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有信必查,有访必处。两年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1件,查处21件,特别是对钟林等3人的申请复议案件给予了纠正,退还当事人罚款6000元。督促邵阳县林业局对林政股个别干部乱收工本费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将有关责任人下岗分流。接待群众上访案件55起,查访属实的21起,直接处理21起;对其他查后欠实的也都进行了回访。今年4月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王德席局长就新宁县飞仙桥乡飞仙桥村3组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暗访,虽然是由于村民对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误解所致,但王局长到村调查后找村民座谈解释,村民们对此非常感动,非常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两年来,我局在贯彻落实农林业法律法规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通过整改已经得到了解决;有些问题正在整改,即将落实;有些问题靠林业部门自己还无能无力,需要上级帮助解决。
1、种子执法问题。当前,种子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乱采乱收种子和假冒伪劣种子坑农。主要原因是种子执法点多面宽、比较分散,技术要求高;加之执法力量有限,我局种苗科仅有2人,各县(市、区)尚无专职执法人员(都是挂靠营林站),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执法检查难以持久,打击效果还不理想。因此,建议今后种子执法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农、林、工商多家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量。
2、林地保护问题。林地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批先占、少批多占和乱批滥占林地现象严重。据统计,到2004年3月底,全市各县未经上级审批占用林地280起,面积5300亩,主要是各级政府开发建设项目占用。对此,林业部门难有作为。恳请市人大每年进行一次林地执法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办事。
3、资金投入问题。近几年,国家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很大,与之反差的是地方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减少。林业建设资金主要靠育林基金,全市每年收缴约5000万元。全市现有林业管理干部5000余人,每年需公用开支和人员经费7002万元,而同期财政仅拨款1797万元,林业经费缺口5205万元。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只好用育林基金弥补不足,导致林业生产性投入很少,平均每个县每年投入不足50万元,制约了林业的更快更大发展。建议市人大在年初经费预算时加大对林业的支持,对林业部门的基本办公经费和人头经费给予保障。
4、义务植树管理问题。按照全国人大的决定,林业部门主管义务植树工作;同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义务植树3天,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以资抵劳。我们每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义务植树,为城市绿化美化做出了贡献。而林业部门绿化收费仅6元/人,入不敷出;加之城建部门也在收取绿化费,导致绿化费流失。请求市人大、市政府适时调整绿化收费标准,明确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收取,专门用于组织义务植树和城区绿化美化。
5、造林管护问题。近两年,全市完成造林125万亩,取得了很大成绩,其中也确实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特别是造后管护不到位,部分造林面积遭到人畜破坏和火烧。据调查,全市每年造林损毁面积约5000-8000亩。由于造林点多面宽,管护的社会性强,光靠林业部门一家很难见效。建议市人大和市政府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将管护工作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6、法律交叉问题。如林地的使用审批,林业法律规定必须先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国土部门才能审批。而《国土法》对此没有做出相应规定,造成国土部门未经林业部门同意就先给用地单位批办了用地手续。又如林业种苗生产经营办证,《种子法》规定,必须由林业部门审批发证后工商部门才能批准营业,但工商部门依据工商管理法规自行批办,造成无证经营泛滥。这些问题,需要市人大向省人大和全国人大汇报,在各部门立法时做到统一。
一、农(林)业法贯彻实施情况
我们按照《农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足林业系统自身特点,以学习宣传为先导,以护农支农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保障,狠抓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农林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呈现出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良好发展势头。主要措施是:
(一)、抓学习宣传
第一,抓干部职工法律学习。一是找准学习重点。始终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湖南省农业投资条例》、《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两法律两条例”作为主要内容,同时根据林业的实际,把与农业、农村工作紧密联系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退耕还林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三法律三条例”学习好、贯彻好。二是抓好执法培训。分3期对局机关干部、各县(市、区)林业局党委班子成员、执法股室人员和乡镇林业站长进行执法培训,培训人员630人。要求人人作学习笔记,个个写心得体会,学习完成后统一闭卷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执法。第二、抓社会群众法律普及。积极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确定每年10月份为林业系统法律法规宣传月。全市印发农林业法律法规单行本5000册,举办法制讲座25次,开办宣传专栏245期,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张贴标语3000余条。邵阳县在林区主要交通点和居民点制作高标准大型碑牌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新宁县在县报上开辟《种子法》专栏;绥宁县结合国家林业局执法检查,将《林地保护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制作成宣传挂图,送到每一个乡镇村,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抓组织领导
一是落实专门班子。局里成立农(林)业法执法领导小组,局长王德席任组长,副局长李厚义、申均和、朱贵炎、郭洲清为副组长,造林、种苗、资源林政法规、野保、公安、检察、法庭等8个涉农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林业局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实行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协同抓,执法人员人人抓。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我们将任务横向分解到科、纵向分解到县,将责任直接落实到人。副局长李厚义和公安、检察、法庭等科室负责《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执法监管;副局长申均和和资源、林政、法规等科室负责《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的执法监管;副局长朱贵炎和野保、造林等科室负责《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的执法监管;副局长郭洲清和种苗站等科室负责《种子法》的执法监管。局党委每个月组织各科室进行一次执法交流,每个季度听取各县(市、区)林业局一次工作汇报,每半年进行一次执法工作总结。
(三)、抓护农支农
1、加大农业投入,发展绿色经济。我们积极实施“项目兴林”战略,努力争取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世行贷款造林等国家重点项目。近两年,全市挣回国家投资25000万元,完成造林12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保护公益林93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6.8 %,居全省第2位,林业生态建设初见成效。同时按照“布局区域化、项目产业化、基地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公司加农户、基地连农户、大户带农户等经营模式,努力打造林竹、林纸、林药、林果四大工业原料林基地,完成林纸造林38万亩,林药造林12万亩,林果造林15万亩,林竹造林5万亩,林业产业建设蓬勃发展。
2、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第一,做好维权增收。维护好农民的土地经营权、生产自主权和土地收益权,搞好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完善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第二,做好减负增收。取消育林基金维简费和林业保护建设费2个收费项目,向林农减少收费600万元;坚决执行中央1号文件,全市累计减免林业特产税2100万元,林农人平减税40元。第三,做好直补增收。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市已组织兑现钱粮补助13000万元,直接受益林农58.8万人,林农人平增收230元。今年又将兑现钱粮补助16000万元,林农人平可望增收270 元。第四,做好护林增收。全面开展封山育林,两年扑救森林火灾火警632起,防治松毛虫170万亩,为林农挽回经济损失2000万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市纳入国家公益林保护试点面积338万亩,林农每年可得国家补助1700万元,人平增收15元。为确保钱粮补助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户,我们推行“阳光政策”,要求各乡镇以村组为单位,将户主姓名、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钱粮张榜公布。
3、坚持科技兴农,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建立健全市有专门科室、县有专职领导、乡有专职人员的三级林业技术推广网络。优先保证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全市现有林业技术人员 1580人,参入技术支农6000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4个(退耕还林造林、林木种苗培育、马尾松毛虫防治、经济果木林嫁接),推广林业科技项目6个,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5000 万元。二是提高林业服务质量。全体林业工作人员带感情、带技术、带项目下乡进村,将技术指导服务到山,政策法律服务到户,办证审批服务到人。如新邵县林业局开通支农技术服务热线电话,保证农民拔通电话后4小时内有技术人员赶到现场。邵阳县林业局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修改资源和林政2个《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对群众需要办理的林木采伐证、木材运输证、经营(加工)许可证实行“一站式办证”和24小时服务,群众反响良好。
(四)抓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在全市林业系统建立“六公开”的执法制度,即公开执法范围、公开执法项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举报电话。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木材检查系统实行“四个无条件下岗”制度,即索贿受贿者无条件下岗、故意刁难货主者无条件下岗、收钱不开票或少开票者无条件下岗、检查人员家属在检查站周围摆摊设点为索拿卡要提供方便者无条件下岗;对滥用审批职权、以权谋私办证发证人员,调离岗位,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有力,两年来,全市没有出现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二是严打毁林犯罪。先后开展“春雷行动”、“绿剑行动”和“候鸟二号行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和乱火滥烧森林案件。两年来,全市森林公安、检察、法庭和行政执法单位共查处涉林案件11246起,行政拘留61人,刑事处罚48人,为林农挽回经济损失4210万元,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五)、抓督促检查
第一,抓自查自纠。我们每年召开一次林业系统执法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特别是今年5—6月,我们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自查自纠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求各执法单位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问题,勇于解剖下属的问题,敢于纠正存在的问题;并于六月下旬将自查情况向市局党委汇报。对自查自纠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必须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全市林业系统自查自纠处理问题260起,其中乡镇林业站自查处理163起,各县(市、区)林业局自查处理83起,报市林业局协助处理14起。第二,抓执法检查。我们组织专门力量先后开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退耕还林条例》、《林地管理条例》4大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为确保实际效果,我们突出重点,对政策收费和钱粮发放着重查帐目的来龙去脉,并跟踪走访农户,看是否有挪用和截留;对行政罚款和检查收费着重暗访,查询被处罚人,看是否有收钱不开票行为。第三,抓问题整改。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有信必查,有访必处。两年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案件21件,查处21件,特别是对钟林等3人的申请复议案件给予了纠正,退还当事人罚款6000元。督促邵阳县林业局对林政股个别干部乱收工本费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将有关责任人下岗分流。接待群众上访案件55起,查访属实的21起,直接处理21起;对其他查后欠实的也都进行了回访。今年4月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王德席局长就新宁县飞仙桥乡飞仙桥村3组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暗访,虽然是由于村民对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误解所致,但王局长到村调查后找村民座谈解释,村民们对此非常感动,非常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两年来,我局在贯彻落实农林业法律法规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通过整改已经得到了解决;有些问题正在整改,即将落实;有些问题靠林业部门自己还无能无力,需要上级帮助解决。
1、种子执法问题。当前,种子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乱采乱收种子和假冒伪劣种子坑农。主要原因是种子执法点多面宽、比较分散,技术要求高;加之执法力量有限,我局种苗科仅有2人,各县(市、区)尚无专职执法人员(都是挂靠营林站),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执法检查难以持久,打击效果还不理想。因此,建议今后种子执法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农、林、工商多家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量。
2、林地保护问题。林地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不批先占、少批多占和乱批滥占林地现象严重。据统计,到2004年3月底,全市各县未经上级审批占用林地280起,面积5300亩,主要是各级政府开发建设项目占用。对此,林业部门难有作为。恳请市人大每年进行一次林地执法检查,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办事。
3、资金投入问题。近几年,国家对林业建设的投入很大,与之反差的是地方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减少。林业建设资金主要靠育林基金,全市每年收缴约5000万元。全市现有林业管理干部5000余人,每年需公用开支和人员经费7002万元,而同期财政仅拨款1797万元,林业经费缺口5205万元。为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只好用育林基金弥补不足,导致林业生产性投入很少,平均每个县每年投入不足50万元,制约了林业的更快更大发展。建议市人大在年初经费预算时加大对林业的支持,对林业部门的基本办公经费和人头经费给予保障。
4、义务植树管理问题。按照全国人大的决定,林业部门主管义务植树工作;同时规定,每个公民每年必须义务植树3天,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以资抵劳。我们每年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组织义务植树,为城市绿化美化做出了贡献。而林业部门绿化收费仅6元/人,入不敷出;加之城建部门也在收取绿化费,导致绿化费流失。请求市人大、市政府适时调整绿化收费标准,明确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收取,专门用于组织义务植树和城区绿化美化。
5、造林管护问题。近两年,全市完成造林125万亩,取得了很大成绩,其中也确实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特别是造后管护不到位,部分造林面积遭到人畜破坏和火烧。据调查,全市每年造林损毁面积约5000-8000亩。由于造林点多面宽,管护的社会性强,光靠林业部门一家很难见效。建议市人大和市政府出台一个管理办法,将管护工作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6、法律交叉问题。如林地的使用审批,林业法律规定必须先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国土部门才能审批。而《国土法》对此没有做出相应规定,造成国土部门未经林业部门同意就先给用地单位批办了用地手续。又如林业种苗生产经营办证,《种子法》规定,必须由林业部门审批发证后工商部门才能批准营业,但工商部门依据工商管理法规自行批办,造成无证经营泛滥。这些问题,需要市人大向省人大和全国人大汇报,在各部门立法时做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