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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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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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头疼的是,面对愈演愈烈的盗挖倒卖歪风,林业执法部门却常常束手无策。
法律法规操作困难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在操作上的难度,是野生植物保护难的关键所在。当前野生植物保护查处难的原因有三:一是法规滞后,可钻的空子很多。1996年9月3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发布,但是,条例第一款中关于天然原生野生植物的概念就很难界定。此外,刑法虽然有破坏珍贵树木罪,但其仅指国家级保护野生植物、省级保护树种和生长期一百年以上的原生树木,概念模糊,涵盖面过窄。如,某地有些人多次盗挖古罗汉松,被林业公安机关抓获。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理,除没收被盗罗汉松外,只能把人放了。二是取证困难。致罪条件需达到“致死”3株以上,而野生植物是否死亡要看它移植后的生长情况,因此森林公安一时难以运用刑律打击非法倒卖者。三是惩处措施难以到位。按照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林业行政法规,对非法采集贩运的野生植物,可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但在查处时,非法行为尚处于押运途中,没有最后交易,如何量罪有难度,而收缴这些野生植物,或责令当事人补种,恢复植被,只是处罚的一个方面。
此外,我国对珍贵濒危植物没有专门的保护法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只能依据刑法,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作出司法解释,然而,我国对珍贵、濒危植物没有专门的保护法律,也直接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投入经费杯水车薪
在我省,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珍稀植物的最有效的手段,我省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有40来个,在全国来说是比较多的,然而,每年财政拨款只有150万左右。“这些钱对于全省植物保护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省农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副处长王国平说。据了解,广东每年这项开支为3000万元,就是广西、云南等地,每年也有上千万,我省的这方面的经费只是人家的一个零头。由于经费不足,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所得到的经费仅能维持工作人员低标准的工资开支,缺少稳定的业务经济渠道,相当一部分保护区处于守摊子的状态。更让人痛心的是,一些费尽千辛万苦争取来的林业国际援助项目,由于省内的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很多都拿不到国际援助资金。
因此,林业执法保护部门呼吁,进一步健全、完善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其操作性,使处罚到位;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投入,包括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
法律法规操作困难
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在操作上的难度,是野生植物保护难的关键所在。当前野生植物保护查处难的原因有三:一是法规滞后,可钻的空子很多。1996年9月3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野生植物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发布,但是,条例第一款中关于天然原生野生植物的概念就很难界定。此外,刑法虽然有破坏珍贵树木罪,但其仅指国家级保护野生植物、省级保护树种和生长期一百年以上的原生树木,概念模糊,涵盖面过窄。如,某地有些人多次盗挖古罗汉松,被林业公安机关抓获。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理,除没收被盗罗汉松外,只能把人放了。二是取证困难。致罪条件需达到“致死”3株以上,而野生植物是否死亡要看它移植后的生长情况,因此森林公安一时难以运用刑律打击非法倒卖者。三是惩处措施难以到位。按照国家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林业行政法规,对非法采集贩运的野生植物,可处以违法所得十倍的罚款。但在查处时,非法行为尚处于押运途中,没有最后交易,如何量罪有难度,而收缴这些野生植物,或责令当事人补种,恢复植被,只是处罚的一个方面。
此外,我国对珍贵濒危植物没有专门的保护法律,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只能依据刑法,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作出司法解释,然而,我国对珍贵、濒危植物没有专门的保护法律,也直接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
投入经费杯水车薪
在我省,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珍稀植物的最有效的手段,我省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有40来个,在全国来说是比较多的,然而,每年财政拨款只有150万左右。“这些钱对于全省植物保护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省农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副处长王国平说。据了解,广东每年这项开支为3000万元,就是广西、云南等地,每年也有上千万,我省的这方面的经费只是人家的一个零头。由于经费不足,大部分自然保护区所得到的经费仅能维持工作人员低标准的工资开支,缺少稳定的业务经济渠道,相当一部分保护区处于守摊子的状态。更让人痛心的是,一些费尽千辛万苦争取来的林业国际援助项目,由于省内的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很多都拿不到国际援助资金。
因此,林业执法保护部门呼吁,进一步健全、完善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其操作性,使处罚到位;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投入,包括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