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明年3月1日实施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2-12-24 00:00 信息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12月22日,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联合召开《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宣传动员大会。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周伯华在会上发表书面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完善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正确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海藩、副省长庞道沐在会上作了部署。
  对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这一制度实行20多年来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实施,把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对于依法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规范土地承包行为,从根本上巩固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核心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行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期内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多种方法依法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年3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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