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对我厅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2-12-05 00:00
信息来源:
12月3日,省纪委副秘书长包昌林率队到省林业厅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考核。厅领导邓三龙、胡长清、唐苗生、文振军、李益荣、王鹰柏出席汇报会。
上午,厅长、党组书记邓三龙代表厅党组作了工作汇报。他指出,2012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了“勤政促发展、廉洁保平安”的协调发展局面。一是开展“三感”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在全省2948个林业单位近10万名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增强“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感、集体荣誉感”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强化“三个抓手”,增强反腐倡廉约束性。通过以责任制建设为抓手,让权力在制约下运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三个为民”,增强反腐倡廉实效性。坚持做到服务为民、改革为民、政策为民,通过免除林业税费、实行林木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将林业基层两站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等一系列手段,纠正了损害群众利 不正之风,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成果。
随后,检查考核组查阅了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台帐,到厅直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组织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干部职工对我厅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和意见。
下午,检查组向厅党组反馈了检查情况。包昌林副秘书长指出,在检查过程中,广大干部职工对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好评率为100%,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他谈到,以三龙厅长为班长的省林业厅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战斗的班子、求真务实的班子、勤政爱民的班子、廉洁和谐的班子。近年来,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整体统筹推进、突出关注民生,推进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中的很多做法如开展“三感”教育、推进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实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等,都具有鲜明特色,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他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筑牢道德防线;进一步紧扣发展主题,注重服务大局;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务求工作实效;进一步统筹整体推进,完善惩防体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惩防体系建设新成效。


上午,厅长、党组书记邓三龙代表厅党组作了工作汇报。他指出,2012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了“勤政促发展、廉洁保平安”的协调发展局面。一是开展“三感”教育,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在全省2948个林业单位近10万名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增强“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感、集体荣誉感”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廉政教育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强化“三个抓手”,增强反腐倡廉约束性。通过以责任制建设为抓手,让权力在制约下运行;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坚持“三个为民”,增强反腐倡廉实效性。坚持做到服务为民、改革为民、政策为民,通过免除林业税费、实行林木采伐指标阳光分配、将林业基层两站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等一系列手段,纠正了损害群众利 不正之风,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带来的成果。
随后,检查考核组查阅了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台帐,到厅直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组织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干部职工对我厅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和意见。
下午,检查组向厅党组反馈了检查情况。包昌林副秘书长指出,在检查过程中,广大干部职工对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好评率为100%,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他谈到,以三龙厅长为班长的省林业厅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战斗的班子、求真务实的班子、勤政爱民的班子、廉洁和谐的班子。近年来,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整体统筹推进、突出关注民生,推进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中的很多做法如开展“三感”教育、推进反腐倡廉信息化建设、实行采伐指标阳光分配等,都具有鲜明特色,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他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筑牢道德防线;进一步紧扣发展主题,注重服务大局;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务求工作实效;进一步统筹整体推进,完善惩防体系;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惩防体系建设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