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岳阳市首批集体林地收益权证发放到户
(转载自新湖南)
7月14日,岳阳市首批集体林地收益权证在平江县加义镇思源村发放,捧着崭新权证的村民们难掩喜悦。此次共发集体林地收益权证46本,涉及面积2.7万亩。首批山林收益权证的发放,不仅是一份保障林农权益的“定心丸”,更是激活山林资源潜力的“新引擎”。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林权分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发放《集体林地收益权证》的目的在于“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对于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不承包到户,经营权归集体,林农仅享有集体所有权带来的收益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公平分享集体林业资产的收益权,维护集体对林地的统一经营管理权,为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打下基础。
群山环抱的思源村有3.02万亩林地。为唤醒这片沉睡的森林资源,村两委率先推进林权确权,创新实行“统一经营、按人分利”模式,让村民从山林管护中直接获益。思源村盘活闲置校舍、民居,发展起20多家特色民宿,结合沱龙峡漂流、楠竹竹筒饭等业态,年接待游客超10万人次,村民人均纯收入突破2万元。村里首家民宿经营者刘小妹说:“林改让山林活了,我们护林更有劲,日子也会越过越红火。”
岳阳市探索出“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集体林权改革路径,让权益清晰到户。当地将深化改革,推广思源经验,通过政企农三方联动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在提升林业效益的同时,持续擦亮生态底色,让更多乡村共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红利。
岳阳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戈介绍,颁发收益权证的意义深远且重大,是保障林农权益的凭证,通过明确收益归属,让林农在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经济林、参与森林康养等产业时,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收益的主体;激活林业发展的动力源,有了权证,林地经营权可以规范流转,社会资本敢于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能更放心地开展规模化经营,推动林业产业做大做强;是打通“两山”转化的“金钥匙”,让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了具体载体,为林业碳汇、生态旅游等新业态发展奠定基础,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平江县副县长夏海说,要在深化权能释放上精准发力,进一步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规范流转程序,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的经营权。要特别注重保障村集体和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和议价权,确保农民持续获益;县林业局要协同县金融办、县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指导经营主体对接好金融机构,打通“绿叶子”变“红票子”的金融通道;加力推进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森林业态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林地综合产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