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标准”后,湖南古树名木怎么保护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彭雅惠通讯员唐滔
名园易得,古木难求。湖南得天独厚,全省122个县(市、区)中120个有古树名木分布,目前已认定古树名木239143棵,是全国古树名木集中分布地区。但数量多、分布广、缺乏法律保护,使我省古树名木保护不尽人意,据调查,全省近半古树处于衰弱状态,每年500棵以上古树面临死亡威胁。
12月15日,湖南省林业局发布消息,日前,省政府公布《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简称(办法)),填补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立法空白。
建立“三级保护”
“除长沙市外,省内其他城市规划区内外古树分级标准不同,给管理和保护都造成混乱。”省绿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针对这一问题,对全省城乡古树实现“统一标准”保护管理。
按照规定,今后我省树龄五百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三百年以上不满五百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一百年以上不满三百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为兼顾国家住建部对城市规划区内古树管理的要求,《办法》规定,全省城市规划区内的三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二级以上古树实行一级保护。
名木不受树龄限制,实行一级保护。
为加强对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办法》还明确,对树龄八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树木,参照“三级保护”办法进行保护。
谁来承担保护责任
“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公共事业,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需要政府、部门、民众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省绿委办相关负责人称,国家层面没有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上位法,现有法律法规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内容十分有限,导致各地保护标准不统一,我省部分地区保护意识不强,保护力度较弱。
为了明晰保护职责,《办法》明确了政府、绿化委员会、相关主管部门的不同“使命”。
政府的“使命”在于主导,县级以上政府应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领导。
绿化委员会的“使命”重在组织协调,省绿化委员会要统一建立全省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资源数据库、发布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牌样式;县级以上绿化委员会组织和协调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使命”是科学保护,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
为了落实养护责任,《办法》详细规定了9类古树名木“养护者”,县级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可完全“按图索骥”确定每一棵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人。
保护经费从哪里
“我省古树名木保护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是保护资金严重不足。”省绿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全省仅有4个市州、29个县(市、区)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多数地区无固定资金渠道。“日常养护、就地保护、抢救、复壮、防雷和病虫害防治等保护措施无法及时到位实施。”
《办法》从三个方面解决古树名木资金短缺问题。
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古树名木养护激励机制,根据古树名木等级、养护状况、费用支出等情况给予养护责任人适当养护补助;可以建立古树名木保险制度,为古树名木购买保险。
明确建设项目对古树名木生长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复壮、养护费用;因特殊情形需要,经依法审批保护性移植古树名木的,落实移植费用以及移植后五年内的复壮、养护费用。
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多方面筹措保护经费。
人树冲突如何解决
建设工程与古树名木生境保护的冲突时有发生。“由于生境破坏导致古树名木濒危衰弱,大多发生在生境破坏后两到三年,损失已不可逆,责任和原因倒查难度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授曹基武说。
《办法》为此专门明确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及其监督保障机制。
按照规定,树冠垂直投影外不小于5米的范围都划定为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今后,我省将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因特殊情况确需缩小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的,需要按照古树名木等级报认定该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政府批准。
建设项目影响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措施。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确需在古树名木生境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施工,无法避让的,建设单位需要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并报县级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