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推进林长制工作 聚焦林业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
(红网)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11月8日,湘潭县林长制工作调研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伟长就全县林长制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副县长肖睿参加会议。
湘潭县有林地面积147.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8.55%,森林蓄积量达444.37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超46.7亿元,并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和省级森林城市等荣誉。根据《湘潭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目标要求,今年底,我县将建成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县级统筹管理、乡村具体落实”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一长三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计划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8.55%以上,森林蓄积量不低于513万立方米,草地综合植被覆盖度稳定在90%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稳步提升。
就全县林长制工作开展,段伟长要求,要聚焦林业经济的发展,重点围绕森林蓄积量的增加、森林资源化的利用,以及森林产业链的建设,助推林业经济发展;要聚焦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森林保护区制度,严格林地管理和森林资源砍伐制度,严格森林防火和病虫害治理制度;要聚焦工作责任的落实,围绕责任范围的划定、责任内容的确定和责任缺失的查处,发展好林业经济,助推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