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林业局救助放生凤头鹰
(芷江新闻网)近日,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来电,在芷江钟鼓楼发现一只长相稀奇的鸟类,该鸟从绿化树上跌落在人行道上,热心市民张女士马上联系当地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联系了有关部门,该局野保站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往实地核实,并将鸟类带回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饲养,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专家鉴定,该动物是一种鸟纲、隼形目、鹰科、鹰属中的中等猛禽—凤头鹰。
凤头鹰,体长36~49厘米,体重360~530克,上体暗褐色。留鸟,通常栖息在2000米以下的山地森林和山脚林缘地带,也出现在竹林和小面积丛林地带,偶尔也到山脚平原和村庄附近活动。在中国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海南岛和台湾等地区,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决定还规定了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因而,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忌以身试法。
饲养、观察一周后,由该局野保站工作人员于2021年10月8日在三道坑自然保护区将“凤头鹰”放归大自然。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自觉遵守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不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做一个守法、文明、有爱心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