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野猪破坏庄稼 农户期盼补偿
(湖南日报)我父母是溆浦县山区的农民。近段时间,野猪破坏庄稼现象严重,父母辛辛苦苦种的水稻等作物屡屡被野猪糟蹋。听说有法律规定,发生野猪破坏庄稼现象对农民有补偿,但我们这里一直未见落实。野生动物要保护,不让捕杀,这大家可以理解,但农民庄稼被糟蹋又没有补助,难道农民的利益就只能白白受损吗?
溆浦县一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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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林业局日前就此回复说,近几年,由于溆浦县进行封山育林,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野生动物增多,对于出现的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的情况,当地政府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赔偿措施,现在还不能给予赔偿,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林业局仍提醒大家,出现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当地政府给予解决,如果私自处理,伤害,杀害野生动物,相关部门会给予处罚。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记者了解到,目前很多地方都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办法。呼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早日出台具体措施,如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等办法来保护农民利益,确保人和动物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