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林木须凭证,无证采伐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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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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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胥扬)7月18日,记者从汨罗市森林公安局获悉,男子李某贵在无证情况下雇人砍伐4997平方米商品林,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
7月4日上午9时许,森林公安局接群众匿名报警:白水镇三星村闵家巷山上有人非法砍伐林木,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经查实,自2019年6月20日起,屈原管理区河市镇的李某贵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将白水镇三星村(原闵家巷村)骆家组“生基山”山上的国外松林木予以砍伐。据查,这块林木本属骆家组集体所有,而李某贵是以14000元的买价通过他人转卖所得。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对“生基山”采伐现场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伐区面积4997平方米,树种为国外松,规格10cm-36cm,总蓄积达47立方米,森林类别为商品林。
犯罪嫌疑人李某贵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7月17日,汨罗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贵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汨罗市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人民法院对他的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