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伐木“垂涎”邻山 汝城男子少批多砍被查处
红网汝城2月17日讯(通讯员 张欣雯)2月14日,因无证砍伐被依法查处的何某接过了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开具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他后悔不已,“每年合法办证砍木,今年投机想超范围砍点,就被你们查了,做生意还是要按规矩来”。
何某系汝城县暖水镇村民,长期经营木材生意。2016年1月16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暖水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报警:暖水镇东村有山场被砍伐了林木,可能没有办理木材砍伐许可证。接警后,民警立即核对2015年度该镇的林木采伐证发放台帐,发现何某在该区域的“寨背垅”山场办理了林木采伐证。为进一步核实报案情况,民警分别对“寨背垅”“草垅”山场进行现场勘查,“寨背垅”山场的杉树已全部被砍倒,旁边的“草垅”山场有一部分杉树被打枝截筒。经过再次核对办证台帐,民警凭借办案经验认定该山场存在“少批多砍”现象。
经查:2015年3月何某向同村的杜某买下了“寨背垅”山场的林权后,申领了杉树采伐指标;12月,杜某某将邻山的“草垅”山场卖给了何某,同年12月,何某雇请劳方将规划范围的杉树砍倒后,在未办理“草垅”山场的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将“草垅”山场的杉树一起砍伐加工成杉原木,和有合法手续的木材一起出山。经聘请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草垅”山场采伐林木面积为1.3亩,采伐林木的树种为杉树,采伐材积3.4立方米,折活立木蓄积4.8立方米。2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对何某做出补种树木135株,罚款4896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