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国有林场重焕生机(聚焦国有林场改革)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5-12-22 00:00
信息来源:
作者:黄春元
本报讯 湖南省衡阳市瞄准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目标和方向,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全市12个国有林场改革全部通过省级验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国有林场重新焕发生机。
改革之前,在衡阳市的12个国有林场中,有全额2个、差额8个、自收自支2个,大部分林场虽然名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财政拨款严重不足,单位运转十分困难,人员待遇偏低、思想消极、作风散漫,很多人外流打工。
2015年4月30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部署动员大会,拉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序幕。衡阳市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为组长的衡阳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出台了《关于衡阳市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出林场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高位推进全市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改革方案出台前,各国有林场广泛深入地征求林场职工意见,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和具体困难,召开国有林场职工代表大会,专题讨论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动员部署会,全社会形成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林场干部职工凝聚改革共识,聚拢了人心,形成了合力,确保了整个改革过程职工零上访,保证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改革,衡阳市12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有10个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林场职工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对国有林场富余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对符合条件的149名职工按要求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林场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实行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同等管理,工资待遇得到了保障,职工纷纷重回原单位,人心稳定。
衡阳市委、市政府借林场改革机遇,大刀阔斧进行场乡(所)分离和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林场独立管理机构。祁东四明山、常宁弥泉、耒阳五峰仙、衡南岐山4个林场彻底从行政乡(所)独立剥离出来,归属林业部门统一管理。长期以来,这4个国有林场存在着法人主体不明确,政、企、事“三不像”,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长期困扰着林场的发展。通过改革,场乡分设,职能分离,剥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使这些林场轻装上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发展林业生产上。
这次林场改革,衡阳市严格按照中央6号、湖南省委10号和衡阳市委12号文件精神,结合林场实际,创新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对接改革的制度,建立了林场绩效考核机制、“以岗定酬、绩效挂钩、按岗取酬、多劳多得”的职工分配机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和管护责任制及林场资源管理档案和林场内部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克服财政困难,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整合项目统筹支持林场发展,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上着力,将国有林场饮水安全、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广播电视、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市区“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黄春元)
本报讯 湖南省衡阳市瞄准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目标和方向,经过半年的艰苦努力,全市12个国有林场改革全部通过省级验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国有林场重新焕发生机。
改革之前,在衡阳市的12个国有林场中,有全额2个、差额8个、自收自支2个,大部分林场虽然名为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财政拨款严重不足,单位运转十分困难,人员待遇偏低、思想消极、作风散漫,很多人外流打工。
2015年4月30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部署动员大会,拉开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序幕。衡阳市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海兵为组长的衡阳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出台了《关于衡阳市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出林场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高位推进全市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改革方案出台前,各国有林场广泛深入地征求林场职工意见,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和具体困难,召开国有林场职工代表大会,专题讨论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动员部署会,全社会形成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林场干部职工凝聚改革共识,聚拢了人心,形成了合力,确保了整个改革过程职工零上访,保证 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改革,衡阳市12个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有10个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转为全额事业单位,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林场职工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对国有林场富余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对符合条件的149名职工按要求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林场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实行和其他事业单位一样同等管理,工资待遇得到了保障,职工纷纷重回原单位,人心稳定。
衡阳市委、市政府借林场改革机遇,大刀阔斧进行场乡(所)分离和林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林场独立管理机构。祁东四明山、常宁弥泉、耒阳五峰仙、衡南岐山4个林场彻底从行政乡(所)独立剥离出来,归属林业部门统一管理。长期以来,这4个国有林场存在着法人主体不明确,政、企、事“三不像”,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长期困扰着林场的发展。通过改革,场乡分设,职能分离,剥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使这些林场轻装上阵,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发展林业生产上。
这次林场改革,衡阳市严格按照中央6号、湖南省委10号和衡阳市委12号文件精神,结合林场实际,创新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对接改革的制度,建立了林场绩效考核机制、“以岗定酬、绩效挂钩、按岗取酬、多劳多得”的职工分配机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和管护责任制及林场资源管理档案和林场内部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克服财政困难,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整合项目统筹支持林场发展,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上着力,将国有林场饮水安全、森林防火、林区道路建设、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广播电视、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市区“十三五”总体发展规划。(黄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