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死野生动物也违法 男子被靖州公安罚300元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5-11-10 00:00 信息来源:
  红网靖州11月9日讯(通讯员 蒋甄玲 申长友)“这几只动物都死了,这也要受处罚吗?”11月8日,在靖州县森林公安局飞山派出所内,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村民罗某委屈地问办案民警。“当然,你在未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贩卖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处罚。”民警说。最后,罗某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罚。
  
  当日10时许,该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永平路贩卖野生动物。民警们随即驱车巡查,在靖州县渠阳镇梅林路异溪桥路段发现一名穿灰色夹克的男子,他肩膀上用木棍挑着一只棕色的类犬科动物死体、四只鸟科动物死体。
  民警查明,这名穿夹克的男子姓罗,动物是从怀化市购入的人工饲养的“土猪”和野鸡,罗某并未办理相关的运输、经营许可。经县森保站工作人员鉴定,动物死体为一只猪獾、四只雉鸡。这两种动物均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根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靖州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罗某非法经营的一只猪獾死体、四只雉鸡死体,并对罗某给予罚款300元的处罚。
  

贩卖死野生动物也违法 男子被靖州公安罚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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