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林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助力绿水青山迈向金山银山
中国林业网1月2日讯12月21日,江西省林业局联合江西银保监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财政厅出台《江西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共同推动全省林权抵质押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林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唤醒沉睡绿色资源,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双向转换通道,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是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林业“三权分置”改革,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林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创新性的将林地经营权和补偿收益权纳入了抵质押范围,落实了林地经营权抵押权能,拓展了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经营保护主体的融资渠道。针对林权面积小,贷款规模在30万元以下,以农户为单位申请的林权抵押贷款,提出了“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贷款方式。林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还根据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和公益林的特点进行细分,提出了差异化的贷款产品需求,要求银行根据不同的林种、产业类型和经营周期来设计贷款产品。林业部门将联合银行建设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将相关参与方纳入服务平台服务工作流,形成服务闭环,以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对市场主体和中介主体监管,规范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防范金融风险。
林权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要求我省各级银保监分局、林业主管部门、金融办(局)、人民银行支行、法院、财政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大保险机构开展分工协作,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风险防范,促进林权抵质押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江西银保监局、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牵头成立林权抵质押贷款投放协调小组,协调推动全省林权抵质押贷款工作,拓宽林农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助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通道。(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