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宣传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11-16 00:00 信息来源:

  中国林业网11月16日讯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林业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贯彻的氛围。

  一是单行本发放做到3个全覆盖。编印《条例》单行本2.5万册,全覆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全覆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全覆盖各级林业执法队伍。

  二是举办7期培训班。对全省各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开展培训,逐条学习解读《条例》。

  三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多篇报道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刊播。

  四是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通过在市、县广场、乡镇集散地等人群密集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条例》。(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林业局积极组织开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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