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办法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8-08-12 00:00 信息来源:

  本报讯 记者刘建波报道 福建省林业厅近日印发《福建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须建立国有林场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制度、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省市国有林场管理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场长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和年度资源监管考核,全面保护好省属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

  《办法》对国有林场资源档案管理的内容、数据更新、档案保管、成果使用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要求国有林场在已有资源档案的基础上,要建立森林公园、木储基地、良种基地等专题数据库。对森林资源购买的原则、审批程序及要求作出规定,交易的森林资源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原则上应在公共平台上交易。明确涉及国有林场林地用途变更的,须取得省国有林场管理局意见。对资源利用的资产抵押及转让、对外合作、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等作了规定,明确涉及国有林场林地用途变更的,须经取得福建省国有林场管理局意见。明确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对外实行有偿使用原则,禁止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天然林、生态林和森林公园的林地及林木资源资产对外转让。

福建出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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