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著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7-12-22 00:00 信息来源:

  中国林业网12月22日讯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以来,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机关按照省政府、省林业厅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举措,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执法力度更大,履职能力显著提升。通过改革,有力解决了林业执法队伍分散、不便统一管理,正规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有效保护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据统计,改革以来,四川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受理涉林行政案件6428起,查处6171起,查处率96%,办案数量同比增加65.6%,打击力度明显增强。同时,更加注重质量的把控,通过统一人员培训、统一法制审核、统一法律文书、统一装卷标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案件办理质量明显提升。改革前,很多自然保护区类的行政处罚多年没有实施。改革后,累计查处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行政案件127起。

  二是执法权责更清,办案效果更加突出。林业管理部门不再承担执法职能,解决了林业行政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不相对分开的问题;解决了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推诿扯皮、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避免了林业行政执法权被整体调整到跨行业的综合执法部门,同时由森林公安统一行使相关权力,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三是执法保障更好,办案力量更有保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改革,16个市州政府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各地编制、财政大力支持,多地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增设森林公安事业机构,增加领导职数、批给事业编制,安排办案经费,补充执法力量。如江油市编委批复市林业局增设“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交森林公安局代管;南江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森林公安局增设行政执法单位,批给事业编制18名。积极协调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等单位落实了森林公安按地方公安1:1标准招录辅警,通过置换综合、后勤、技术岗位警力,有效增加了执法警力。省林业厅同意调整330万专项经费,为每个县增加2万元办案经费,着力解决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任文政)

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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