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召开全省林业法治工作会议
中国林业网12月11日讯12月6日,河北省林业厅在石家庄市召开全省林业法治工作会议,对近几年来全省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各市林业法治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厅领导班子成员、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主管局长和责任科(处)室负责同志、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主管局长和责任处室负责同志、厅机关全体公务员、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国林业法治工作培训会精神,邀请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副巡视员李淑新作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做好林业法治工作的认识和体会》的讲座。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林业系统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大局,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主线,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林业地方立法取得突破性进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林业执法更加规范,“放管服”改革步伐加快,林业普法深入开展,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林业部门行政决策继续向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迈进,林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认识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与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北的各项要求相比,与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相比,省林业法治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要求,加快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林业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备,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合法,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制度健全,涉林纠纷有效化解,全省林业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增强。一是积极推动林业立法.要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法治政府的全局出发,加快推进林业立法工作,健全林业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立法工作精细化。二是深化林业执法体制改革。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对触碰生态红线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工作,加快推进林业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四是大力加强林业普法工作。全方位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民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对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及时妥善处置矛盾纠纷,促进行政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会议要求,在今后的林业法治工作中要强化保障,务求实效。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各级林业部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林业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学法、用法、守法等情况在年终述职中要总结说明。二是充实林业法制工作力量。要加快推进林业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充实力量,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林业法治工作。三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干部队伍。行政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依法取得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四是提高林业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各地要完善林业部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制度,增加法治教育在林业系统各类培训中的比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强化运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把林业法治培训作为林业系统新入职人员和初任领导岗位培训必备内容,加强法治思维的培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训练。五是开展专项督查。按照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18年全国林业系统将开展“厉行法治”主题活动,并重点开展“规范执法专项督查”。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执法事项梳理,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执法重点和难点的督导检查。要建立与本级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分析林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并认真研究解决。(河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