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
中国林业网3月27日讯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历届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近年来,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围绕“美丽福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试验区建设目标,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先后将加快造林绿化、实施“四绿”工程、建设沿海基干林带等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事业取得新的成效,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全省已连续8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每年省四套班子领导都率先垂范,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驻闽部队官兵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各地不断创新和丰富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广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和绿化宣传等活动,每年植树节期间向社会公布义务植树点和认建认养点,鼓励种植青年友谊林、妇女巾帼林、党员先锋林、军民双拥林等纪念林(纪念树),“植绿、护绿、爱绿、兴绿”已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近5年,全省累计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9526.6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3.62亿株,建立各类领导绿化示范点873个,兴建义务植树基地5.97万亩。
二、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加强。按照“三保、两推进、两提升”(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林业,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提升林业生态文明水平、提升森林综合保护能力)的要求,持续推进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近5年,全省以“三带一区”建设(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为重点,累计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115.2万亩。目前,全省森林面积达801.2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2010年的63.10%提高到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省森林蓄积量6.08亿立方米,增加1.24亿立方米,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
三、城市园林绿化持续提升。大力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新理念,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覆盖。目前,已有厦门、漳州、龙岩、三明4个设区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已表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34个,福州、泉州、莆田、南平、宁德和平潭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地围绕“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兴建一大批城市片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荫大道、城乡绿道、立体绿化、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等工程,显著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2010年的39.81%提高到4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8平方米提高到13.2平方米。(福建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