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资金项目审批权责下放到试点县
作者:尚文博
本报讯 记者尚文博报道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安排下达林业补助资金时,确保资金项目审批权力和责任下放到试点贫困县,统筹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
《通知》指出,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包括林业补助资金在内的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是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举,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关地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财政、发展改革、扶贫等部门,在安排下达林业补助资金时,不得审批具体项目,不得干扰资金的统筹使用,确保资金项目审批权力和责任下放到试点贫困县。
我国60%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山区,林地等森林资源是山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山区脱贫致富的希望和潜力所在,林业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大多为生态脆弱地区,这些地区85%以上的后备土地是林业建设的主战场,各试点县的特色产业扶贫规划,有一半以上扶贫产业是林业产业。林业产业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技术要求和市场门槛都不高,非常适合贫困群众一家一户经营。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认真谋划好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项目,力争纳入地方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争取林业项目早实施、多安排,特别是对各地需求量很大的生态护林员项目,要结合涉农资金整合,在国家安排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各试点县要大力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建立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企业、合作社、能人带动,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打造更多可以复制的模式,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生态恢复。
《通知》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部门职能,超前做好生产资料储备和科技服务工作,动员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推广林业科技成果,并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相结合,提升林业扶贫的技术水平。提前做好种苗等生产资料的准备,结合年度造林计划和产业发展需求,狠抓良种育苗,科学制订计划,有序组织良种生产。加强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和育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良种苗木使用率。
发挥基层林业工作站作用,鼓励工作站人员深入贫困村、户,结对帮扶,宣传国家政策,及时了解贫困人口需求。
《通知》指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报道详见6月8日本报一版)要求,会同财政、发展改革、扶贫等有关部门,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履行好试点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林业补助资金的管理监督责任。要注重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后林业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与考核,设立绩效考评指标,建立评价体系,对有实效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全过程公开透明。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支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