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林区转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15-06-10 00:00 信息来源: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10日讯 当前,大兴安岭地区正处于林区经济转型期,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职能作用,为林区转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定期深入全区各类企业,免费提供各项法律帮助和法律支持;大兴安岭公证处进驻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各类组织和群众办证需要。今年,为服务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将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完善便民措施,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走进基层、服务民生”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公证进万家”等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人才优势,为大兴安岭地区全民创业、发展林下经济主动提供法律和公证服务。此外,他们还将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党委、政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改革文件、推进改革举措等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审核等服务,为依法推进各项改革当好参谋助手。
  截至去年年末,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纠纷2127件,成功调处1936件,成功率在90%以上;全区“回归”刑满释放人员140人,全部落实 帮教措施,并对提出就业帮助申请的人员帮助联系了就业岗位,“回归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完成了全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系统平台建成,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今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按照哪里有人民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目标,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并加强督促指导,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提高调解质量水平。社区矫正工作将以示范区为依托,明晰标准和条件,探索建立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要实现依法治区,关键在于优化大兴安岭地区的法制环境。2014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方式,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共编制、发送各类法律宣传手机短信2000余条,围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护林防火工作,开展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企业经管人员和职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216场。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中,大兴安岭地区的漠河县、加格达奇区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2015年,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法治县区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努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全区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他们还将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的形式多样的“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要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级党校培训教程,加强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并在地委党校建立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培训基地,适时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趣味性、实效性。通过在地区电视台开办“以案说法”、“法治讲座”普法专栏节目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大兴安岭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林区转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7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