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也有品种产权,“品种侵权”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苗木通)近日,关于一篇寻找“新品种侵权证据”的悬赏公告,引起了人们的广泛注意。据悉,该公告是由昆明缤纷园艺有限公司面向全社会发布的,悬赏奖金高达100万之多。
产品维权的问题,历来一直多有议论。但关于花卉苗木品种的产权维护,却还是头一次听说。时代发展迅速,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完善,此次事件的出现,给社会特别是园林行业敲响了一次警钟——知识产权不可侵犯!
事情始末
据了解,缤纷园艺通过自己的研发投入,培育出了新品花卉“洪福”,并在5~6年前就已经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了申请品种保护及注册的材料。现如今,经过缤纷多年的推广,“洪福”已经成为康乃馨种苗市场需求较大的品种,种苗及切花价格都非常可观,也因此不少公司及个人都开始非法繁殖该品种,这对正常的花卉交易市场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侵权行为频繁发生
事实上,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产品侵权现象的确十分严重。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维权过程难度较大。很多企业在经历了多次的维权风波后,发现维权所带来的高额费用和繁重事务,使他们得不偿失,且侵权行为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此反反复复的折腾,使很多企业已经疲于与这些侵权行为作斗争,最终只能表示无可奈何。
侵权行为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对于那些侵权者来说,侵权行为所带来的“违法成本”过低,因而不足以引起他们的警惕。对农户来说,种苗是不是盗版不重要,只要品种对了、市场接受就可以,对于种苗来源可以选择性屏蔽。另外,农户维权意识淡薄,所以线索就很难发现,往往发现的时候,新品种就已大量流入市场。很多侵权者钻的就是“法不责众”的空子。
苗木侵权行为的危害
关于苗木侵权的危害,就笔者个人来看:每一个新品种的诞生,都是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时间的结果,而品种侵权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从眼前看,它损害的只是新品种开发者的利益,但从长远看,最终受害的却还是整个苗木产业。试想,如果我们不能对苗木品种产权进行很好的保护,任由盗版产品抢占正版产品的市场份额,那么企业投入大量的研发成本却得不到相应的回报,就会疲于新品种的开发,苗木行业也会陷入原地打转的僵局,很难进行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