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年取消广西口岸进口越南水果减半征税政策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3-07-15 00:00 信息来源:
  从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边贸进口越南水果税收政策执行期限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务院决定将从200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原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的边境贸易进口原产于越南的水果减半征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广西企业在广西各口岸的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原产于邻国越南的水果类商品,国家实施进口环节减半征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特殊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停止执行势必对广西的边贸水果进出口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因为贸易成本的增加,企业进口越南水果积极性受到影响,进口量可能会有较大下降;同时,越南方面也可能依照对等原则调高对华水果进口的税负,则广西对越出口水果产生较大的阻滞影响,出口量也会下降。海关建议,各级政府、外贸管理部门和外贸企业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做好、做足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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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明年取消广西口岸进口越南水果减半征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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