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对陕西苹果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3-11-28 00:00 信息来源:
  陕西苹果今后将按国际通行规则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也为陕西苹果走向全国、走出国门插上翅膀。
  这一消息来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12日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保护范围包括陕西渭北苹果优生区15个县区的全部乡镇,以及另外14个县区的140个乡镇。保护区苹果种植面积达400多万亩,产量380万吨。
  
  目前,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保护监管委员会正在完善监管办法,落实市县组织机构,积极做好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保护的各项工作。不久,独具特色的陕西苹果将在国家原产地域保护标志和毛笔行书“陕西苹果”四个大字的装扮下以崭新的形象展现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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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对陕西苹果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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