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细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5-01-26 00:00 信息来源:
  大兴安岭地区“两会”结束后,大兴安岭资源林政部门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落实“两会”关于加强资源管理的要求精神,制定和细化加强资源管理的措施。
  
  一是规定各驻局监督办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要求各驻局监督办将每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各林业局计划执行情况按日上报,为全局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落实源头管理的责任制,对凭证采伐实行全程监督和管理,杜绝无证采伐,冬运木材生产期间,对各林业局的木材生产作业质量落实责任人,以便随时解决和纠正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制定了事前指导和事中监督的工作细则,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中,以杜绝小违规演变成大事件、小矛盾激化成大矛盾。
  
  四是建立了驻局监督办与驻在林业局的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监督和被监督双方参加的会议,及时宣传相关法规和上级要求,通报存在的问题。
  
  五是规定了监督办责任追究制度,对被监督单位存在问题而没有发现的,要追究驻局监督办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是进步完善了对加工厂点的全面监控,规定对每个加工厂实行24小时派员监督,杜绝木材的“体外”循环。
  
  七是对资源局的领导和科室制定了定期抽查的制度,规定对自己的职责范围出现问题的负有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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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细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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