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存在不公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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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07-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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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探讨中,社会公正作为其中的一种价值理念,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仅就近几年以来国内学者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一番梳理总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不懈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关于二者关系的论述学术界争论较大,一般说来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正优先,效率从属于公正。有学者则区别了经济效率与经济平等的关系和效率与公正的关系这两个不同的问题。认为公正与效率成正相关趋势,若非要分出先后只能是公正优先。第二种观点主张公平与效率并重并侧重公平。有学者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策略性提法,只适用于一定时期,应逐渐向公平与效率并重并侧重公平过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持肯定态度。对以上三种观点进行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公平或公正都被认为是效率的应有之义或前提,大家没有疑义。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不公正的原因
对当前我国社会不公正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社会不公正现象是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造成的。学者指出,当前的社会不公正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不公正是指我国旧体制下的结果不平等。它主要是身份壁垒与权力等级壁垒造成的“非竞争性结果不平等”;第二种不公正是指竞争的不公正。这种不平等是由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公即参与竞争的形式权利不公引起的,以不公正竞争为特征。学者还认为,转型期社会不公正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其一是当前中国社会流动仍然受制于社会体制转型,带有明显的转轨特点,还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社会流动模式。其二是缺乏有效的社会整合。一是各阶层利益诉求缺少有效的表达途径。二是政府调控不够,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救助力量薄弱,难以及时有效地为贫困阶层提供基本生活社会保障。
第二种看法把我国现阶段社会不公产生的原因归纳为四个方面:经济程度较低特别是商品经济不发达、观念的错误、政策的失误和制度体制的不完善。
第三种看法在承认上述两种看法的同时,提出了文化因素说。认为我国直接从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宗法制度、等级制度和特权意识为核心的封建文化还没有消失殆尽,缺乏一种具有公正意识的文化基础。
当前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的对策
大部分学者都同意解决社会公正首要的是发展经济,通过发展经济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不公正问题。其次,制定合理有效的社会政策,建立顺畅有序的社会流动机制。再次,加强政府能力建设,改善分配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政策体系。最后,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有学者认为,解决当前社会不公问题大致可分为“治本”和“治标”两类。所谓“治本”包括培育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人群,形成一个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和积极有效地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所谓“治标”则指对已经出现或者是即将出现的有碍于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社会不公现象进行干预和防范。两者相比较,“治本”的事情至关重要。有学者提出,应加强三次分配的调节力度来解决社会不公的问题,保证社会公正。其含义是指:第一次按经济上的分配原则进行,坚决执行按劳分配与按贡献分配的原则;第二次按政治上的公平原则进行,即国家作为调节者对社会财富进行的再分配,这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规则;第三次按伦理道德原则进行,主要依靠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同情心、自动捐助,或有组织地发起赞助活动,扶持社会教育或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帮助老、弱、病、残者。此外,有的学者还强调 决社会公正问题,关键的还应培养公民主体意识,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正(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不懈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关于二者关系的论述学术界争论较大,一般说来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正优先,效率从属于公正。有学者则区别了经济效率与经济平等的关系和效率与公正的关系这两个不同的问题。认为公正与效率成正相关趋势,若非要分出先后只能是公正优先。第二种观点主张公平与效率并重并侧重公平。有学者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策略性提法,只适用于一定时期,应逐渐向公平与效率并重并侧重公平过渡。还有相当一部分学者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持肯定态度。对以上三种观点进行对比分析,不难发现公平或公正都被认为是效率的应有之义或前提,大家没有疑义。
当前我国社会存在不公正的原因
对当前我国社会不公正现象产生原因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社会不公正现象是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造成的。学者指出,当前的社会不公正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不公正是指我国旧体制下的结果不平等。它主要是身份壁垒与权力等级壁垒造成的“非竞争性结果不平等”;第二种不公正是指竞争的不公正。这种不平等是由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公即参与竞争的形式权利不公引起的,以不公正竞争为特征。学者还认为,转型期社会不公正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其一是当前中国社会流动仍然受制于社会体制转型,带有明显的转轨特点,还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社会流动模式。其二是缺乏有效的社会整合。一是各阶层利益诉求缺少有效的表达途径。二是政府调控不够,社会保障不健全,社会救助力量薄弱,难以及时有效地为贫困阶层提供基本生活社会保障。
第二种看法把我国现阶段社会不公产生的原因归纳为四个方面:经济程度较低特别是商品经济不发达、观念的错误、政策的失误和制度体制的不完善。
第三种看法在承认上述两种看法的同时,提出了文化因素说。认为我国直接从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宗法制度、等级制度和特权意识为核心的封建文化还没有消失殆尽,缺乏一种具有公正意识的文化基础。
当前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的对策
大部分学者都同意解决社会公正首要的是发展经济,通过发展经济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不公正问题。其次,制定合理有效的社会政策,建立顺畅有序的社会流动机制。再次,加强政府能力建设,改善分配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政策体系。最后,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有学者认为,解决当前社会不公问题大致可分为“治本”和“治标”两类。所谓“治本”包括培育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人群,形成一个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和积极有效地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所谓“治标”则指对已经出现或者是即将出现的有碍于社会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社会不公现象进行干预和防范。两者相比较,“治本”的事情至关重要。有学者提出,应加强三次分配的调节力度来解决社会不公的问题,保证社会公正。其含义是指:第一次按经济上的分配原则进行,坚决执行按劳分配与按贡献分配的原则;第二次按政治上的公平原则进行,即国家作为调节者对社会财富进行的再分配,这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规则;第三次按伦理道德原则进行,主要依靠社会成员的道德觉悟、同情心、自动捐助,或有组织地发起赞助活动,扶持社会教育或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帮助老、弱、病、残者。此外,有的学者还强调 决社会公正问题,关键的还应培养公民主体意识,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