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临江林业局创新思路加快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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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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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林业局种苗产业2009年初见规模,其种苗示范中心是全国首批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曾获林业部标准化苗圃“最佳苗圃”称号,总经营面积590亩,年生产造林苗木300万株左右。为加快推进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近年来,临江林业局把发展种苗产业与自营经济挂钩,走进市场寻发展、面向工程要效益,围绕林地栽植,扩大育苗规模,增加苗木产品品种,重点结合50万亩红松果林建设,坚持远近结合,以短养长,立体开发,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育苗面积不断扩大,育苗数量显著增加。2009和2010年两年,增加育苗面积60亩,增加育苗200万株,2011年被确定为吉林省省级重点苗木生产基地补贴试点单位。2012年又新增加育苗面积40亩,多培育苗木100多万株。
二是育苗品种增加,适应市场需求。在做好常规造林苗木的育苗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市场前景看好的新品种育苗。增加了特殊珍贵树种的育苗,包括红豆杉、银杏等;增加了经济果林育苗,包括胡桃楸等;增加了亚乔木育苗,包括山梨、山丁子等;增加了花灌木育苗,包括忍冬、接骨木、茶条槭等。增加的这些育苗品种,除用于临江林业局营造经济果林和绿化苗木基地外,重点面向市场销售,且销售状况良好。
三是圃地得到合理利用,有效 障了绿化苗木培育。该局充分利用种苗示范中心现有圃地,栽植绿化苗木,目前集中边片绿化苗木圃地100多亩,30多个品种,20万余株,品种有紫叶李、榆叶梅等亚乔木和灌木。
四是充分利用参后地,套植绿化苗木,人工促进了参后地还林。
五是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建成绿色长廊。利用林区公路两侧的林缘优势,栽植绿化树,通过先密植、再分周期疏植的方式,既绿化美化了林区公路,又建设了绿化大苗生产基地。
六是坚持长短结合,实现了立体开发。临江林业局结合50万亩红松果林建设,遵循红松幼苗喜阴的习性,在部分红松幼林林地,将绿化苗木作为短线产品配套栽植,既为红松幼林提供了良好地生长环境,又为绿化苗木培育开辟了新圃地。
2009-2011年,临江林业局苗木生产完全由局里统一安排计划任务,各林场组织实施育苗生产作业,通过局里统一检查验收,再统一拨付育苗生产费用。平均1000公顷绿化苗木基地,按3000元/公顷,栽植半成品苗和造林苗木按平均3元/株计算,约需要拨付资金1000万元。栽植之后,每年经营管护费用,除了割灌、除草外,绿化树修枝、整形等工作均由局里统一安排劳力作业。这种模式一方面没有把苗木培育与职工切身利益挂钩,无法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依靠检查保证工作质量,管理环节增多,生产成本提高;第三方面,各环节相对独立,造与管相脱节,栽植、管护整体效益低下,苗木成活率、出圃率降低。
为彻底摒弃过去那种靠计划、靠检查组织苗木培育的做法,临江林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苗木产业提到自营经济建设日程中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推进措施。一是负责统一组织建设示范点。临江林业局组织建设三个苗圃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以各林场为单位,统一组织,引导林场职工包片育苗,放活经营权,将育苗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围绕圃地育苗,对苗圃放开经营。临江林业局只对苗圃造林生产用苗下达计划任务,按生产成本垫付生产费用,苗木产出后,按质量、数量和当期市场价格购买,产生利润交局或与局分成。对苗圃产能超出局下达的育苗计划部分,鼓励苗圃将多生产的苗木对外销售,产生利润与局分成;苗圃自己安排培育的苗木,包括绿化苗木和特殊品种苗木,售后利润与局分成,可让苗圃得大头,促进加快发展。三是实施苗圃内部股份制经营。鼓励苗圃职工通过股份集资培育市场苗木,尤其是绿化苗木和面向市场的新品种;对现有已栽植的绿化苗木圃地,进行划分块、片,落实到个人管理,日常的苗木培育由承包人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作业;苗木销售后,扣除成本,利润部分承包人按比例向苗圃提成;划出几块边角圃地开展放活自营试点,明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签订中期合同,完全由苗圃职工自营。通过强化措施落实,临江林业局种苗产业走向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轨道。
一是育苗面积不断扩大,育苗数量显著增加。2009和2010年两年,增加育苗面积60亩,增加育苗200万株,2011年被确定为吉林省省级重点苗木生产基地补贴试点单位。2012年又新增加育苗面积40亩,多培育苗木100多万株。
二是育苗品种增加,适应市场需求。在做好常规造林苗木的育苗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市场前景看好的新品种育苗。增加了特殊珍贵树种的育苗,包括红豆杉、银杏等;增加了经济果林育苗,包括胡桃楸等;增加了亚乔木育苗,包括山梨、山丁子等;增加了花灌木育苗,包括忍冬、接骨木、茶条槭等。增加的这些育苗品种,除用于临江林业局营造经济果林和绿化苗木基地外,重点面向市场销售,且销售状况良好。
三是圃地得到合理利用,有效 障了绿化苗木培育。该局充分利用种苗示范中心现有圃地,栽植绿化苗木,目前集中边片绿化苗木圃地100多亩,30多个品种,20万余株,品种有紫叶李、榆叶梅等亚乔木和灌木。
四是充分利用参后地,套植绿化苗木,人工促进了参后地还林。
五是做好公路两侧绿化,建成绿色长廊。利用林区公路两侧的林缘优势,栽植绿化树,通过先密植、再分周期疏植的方式,既绿化美化了林区公路,又建设了绿化大苗生产基地。
六是坚持长短结合,实现了立体开发。临江林业局结合50万亩红松果林建设,遵循红松幼苗喜阴的习性,在部分红松幼林林地,将绿化苗木作为短线产品配套栽植,既为红松幼林提供了良好地生长环境,又为绿化苗木培育开辟了新圃地。
2009-2011年,临江林业局苗木生产完全由局里统一安排计划任务,各林场组织实施育苗生产作业,通过局里统一检查验收,再统一拨付育苗生产费用。平均1000公顷绿化苗木基地,按3000元/公顷,栽植半成品苗和造林苗木按平均3元/株计算,约需要拨付资金1000万元。栽植之后,每年经营管护费用,除了割灌、除草外,绿化树修枝、整形等工作均由局里统一安排劳力作业。这种模式一方面没有把苗木培育与职工切身利益挂钩,无法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依靠检查保证工作质量,管理环节增多,生产成本提高;第三方面,各环节相对独立,造与管相脱节,栽植、管护整体效益低下,苗木成活率、出圃率降低。
为彻底摒弃过去那种靠计划、靠检查组织苗木培育的做法,临江林业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把苗木产业提到自营经济建设日程中来,主要采取了三项推进措施。一是负责统一组织建设示范点。临江林业局组织建设三个苗圃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以各林场为单位,统一组织,引导林场职工包片育苗,放活经营权,将育苗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围绕圃地育苗,对苗圃放开经营。临江林业局只对苗圃造林生产用苗下达计划任务,按生产成本垫付生产费用,苗木产出后,按质量、数量和当期市场价格购买,产生利润交局或与局分成。对苗圃产能超出局下达的育苗计划部分,鼓励苗圃将多生产的苗木对外销售,产生利润与局分成;苗圃自己安排培育的苗木,包括绿化苗木和特殊品种苗木,售后利润与局分成,可让苗圃得大头,促进加快发展。三是实施苗圃内部股份制经营。鼓励苗圃职工通过股份集资培育市场苗木,尤其是绿化苗木和面向市场的新品种;对现有已栽植的绿化苗木圃地,进行划分块、片,落实到个人管理,日常的苗木培育由承包人自行安排,不再统一组织作业;苗木销售后,扣除成本,利润部分承包人按比例向苗圃提成;划出几块边角圃地开展放活自营试点,明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签订中期合同,完全由苗圃职工自营。通过强化措施落实,临江林业局种苗产业走向规范化、产业化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