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快林下经济发展 促进林农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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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0-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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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7月印发。《意见》是指导全国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事关增加林农收入、加快林业结构调整、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生态建设成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下发后,陕西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指导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目前,陕西省林下经济从业人数达到73万人,年经营收入139亿元,林农年人均林下经济收益310元,正向“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稳步迈进。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意见》下发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祝列克副省长做出批示,要求省林业厅牵头提出贯彻意见。省林业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深入林区进行专项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目前,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初稿),待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近期将以省政府文件颁发执行。
二是突出特色产业,编制发展规划。根据《意见》精神和陕西各地林下资源优势,陕西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同时,对《陕西林业“农民千亿增收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了重点 设四大特色林业产业经济区(陕南秦巴山区林业产业经济密集区、关中平原现代产业示范区、陕北黄土高原复合林业经济区、城镇高效林业精品区),打造五条优势林业产业带(渭北旱塬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带、秦岭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带、秦巴山区森林绿色食品产业带、黄河沿岸红枣经济林产业带、关中高新技术林产工业集群带)的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陕西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全省14809.5万亩集体林地已全部完成了勘界确权工作,签订承包合同348.6万份,面积14438.5万亩,承包到户率达到83.2%,林农户均承包林地16.3亩,增加林木资产性收益1.4万元。在全面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陕西省先后出台了林业产业发展、林权管理服务、林权抵押贷款、林木采伐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山林、投资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四是广泛宣传动员,典型示范带动。陕西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发展林下经济进行广泛宣传,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全省树立了宁陕、凤县、蓝田、佛坪、丹凤、太白、留坝等7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县,其发展经验得到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学习。目前,全省各地把培育壮大林业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林下经济全面发展。
五是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扶持措施。在技术服务方面,去年以来,全省先后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基地12个、示范点123个、示范户1134户,培训林农22.2万人次。同时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和推广工作。在资金服务方面,陕西省对新建核桃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改造每亩补助50元;出台7个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性文件,全省已有22个县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贷款12.66亿元。在市场服务方面,省、市、县陆续成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全省林农专业合作社已达985个,林农专业协会124个,有力地推动了林下经济发展。
二、林下经济稳步发展
陕西省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全省林下经济从业队伍不断壮大,林农经营收入稳步增加,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干杂果经济林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全省干杂果经济林种植面积已达1757万亩,年产量将突破110万吨,产值达110亿元以上,以干杂果加工为主的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50余家,干杂果经济林已成为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二是森林旅游长足发展。陕西森林公园目前已达78处,其中国家级31处,省级47处,总面积453万亩,接待床位1.3万张,餐位1.8万个,年接待游客1034万人次,森林旅游总收入21亿元,以门票为主的旅游直接收入超过4亿元。三是种苗花卉发展迅速。全省种苗花卉与?种基地达173万亩,年生产各类苗木26亿株,盆花及观赏苗木5000万盆(株),林木种子370万公斤,年产值29亿元。四是林下种养业发展势头良好。全省以杜仲、山茱萸等为主的中药材栽培面积207万亩,年产值8.4亿元。以蕨菜、香菇、木耳等为主的森林绿色食品年总产量达到4万吨,总产值达3.2亿元。森林猪存栏6万头,森林鸡、鸭养殖50万只,养蜂10万余箱,年产值1.3亿元。林下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全省广大林农带来了更多的实惠和希望。
陕西林下经济在发展的同时,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全省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相对较少,生产的林产品大多依靠外地经销商上门收购或市场零售,效益稳定性较差。二是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目前,全省林下种养业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单家独户林农的简单生产、粗放经营,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较少,尚未形成规模经营。三是建设资金匮乏。尽管广大林农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启动资金,林下经济发展受限。四是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陕西林下经济发展区主要集中在丘陵或山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了林下经济的发展。
今后,陕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出台实施意见,通过采取健全服务机构、广筹建设资金、扶持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等多项措施,更好地推动全省林下经济发展,促进广大林农增收致富。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意见》下发后,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祝列克副省长做出批示,要求省林业厅牵头提出贯彻意见。省林业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深入林区进行专项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目前,已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初稿),待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近期将以省政府文件颁发执行。
二是突出特色产业,编制发展规划。根据《意见》精神和陕西各地林下资源优势,陕西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同时,对《陕西林业“农民千亿增收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出了重点 设四大特色林业产业经济区(陕南秦巴山区林业产业经济密集区、关中平原现代产业示范区、陕北黄土高原复合林业经济区、城镇高效林业精品区),打造五条优势林业产业带(渭北旱塬干杂果经济林产业带、秦岭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带、秦巴山区森林绿色食品产业带、黄河沿岸红枣经济林产业带、关中高新技术林产工业集群带)的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陕西省深入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全省14809.5万亩集体林地已全部完成了勘界确权工作,签订承包合同348.6万份,面积14438.5万亩,承包到户率达到83.2%,林农户均承包林地16.3亩,增加林木资产性收益1.4万元。在全面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陕西省先后出台了林业产业发展、林权管理服务、林权抵押贷款、林木采伐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经营山林、投资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四是广泛宣传动员,典型示范带动。陕西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发展林下经济进行广泛宣传,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全省树立了宁陕、凤县、蓝田、佛坪、丹凤、太白、留坝等7个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县,其发展经验得到国家林业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学习。目前,全省各地把培育壮大林业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林下经济全面发展。
五是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扶持措施。在技术服务方面,去年以来,全省先后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基地12个、示范点123个、示范户1134户,培训林农22.2万人次。同时各级林业部门积极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和推广工作。在资金服务方面,陕西省对新建核桃经济林每亩补助100元,改造每亩补助50元;出台7个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性文件,全省已有22个县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贷款12.66亿元。在市场服务方面,省、市、县陆续成立林权管理服务机构,为林农发展林下经济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目前全省林农专业合作社已达985个,林农专业协会124个,有力地推动了林下经济发展。
二、林下经济稳步发展
陕西省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指导林下经济发展,全省林下经济从业队伍不断壮大,林农经营收入稳步增加,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干杂果经济林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全省干杂果经济林种植面积已达1757万亩,年产量将突破110万吨,产值达110亿元以上,以干杂果加工为主的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到50余家,干杂果经济林已成为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二是森林旅游长足发展。陕西森林公园目前已达78处,其中国家级31处,省级47处,总面积453万亩,接待床位1.3万张,餐位1.8万个,年接待游客1034万人次,森林旅游总收入21亿元,以门票为主的旅游直接收入超过4亿元。三是种苗花卉发展迅速。全省种苗花卉与?种基地达173万亩,年生产各类苗木26亿株,盆花及观赏苗木5000万盆(株),林木种子370万公斤,年产值29亿元。四是林下种养业发展势头良好。全省以杜仲、山茱萸等为主的中药材栽培面积207万亩,年产值8.4亿元。以蕨菜、香菇、木耳等为主的森林绿色食品年总产量达到4万吨,总产值达3.2亿元。森林猪存栏6万头,森林鸡、鸭养殖50万只,养蜂10万余箱,年产值1.3亿元。林下经济的稳步发展,为全省广大林农带来了更多的实惠和希望。
陕西林下经济在发展的同时,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全省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相对较少,生产的林产品大多依靠外地经销商上门收购或市场零售,效益稳定性较差。二是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目前,全省林下种养业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单家独户林农的简单生产、粗放经营,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较少,尚未形成规模经营。三是建设资金匮乏。尽管广大林农对发展林下经济热情很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启动资金,林下经济发展受限。四是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陕西林下经济发展区主要集中在丘陵或山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了林下经济的发展。
今后,陕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出台实施意见,通过采取健全服务机构、广筹建设资金、扶持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等多项措施,更好地推动全省林下经济发展,促进广大林农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