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现状

 http://lyj.hunan.gov.cn/ 时间:2005-09-23 00:00 信息来源: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逐步提高,古树名木的价值逐渐被群众所认识,保护与管理古树名木工作开始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1.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有所增强
  
  近几年来,各地群众性保护古树名木的先进事迹不断涌现。如贵州省黔西南州顶效经济开发区马别布依古寨一位七旬布依老人为拯救一株千年古榕树,四处奔走呼吁,求医访药,终于治好了老榕树的病,使它又焕发出昔日的生机。浙江省建德市群众自发筹集资金2万元,给一株千年古银杏立标牌,建围栏。苏州北环路设计与一株百年银杏发生矛盾,市领导出面协调,修改了原设计方案,道路避让古树而过。北京市为保护被建筑物围困的古树,拆除各类建筑2.1万多平方米,修建围栏3000多米,解放被困古树6000多株,并对3000多株濒危古树采取了堵洞、支撑、复壮等措施。湖南省长沙市对分布在市区的古树名木划定了保护界线,要求道路扩建等城市建设从规划设计起,对古树名木保护就予以充分考虑。河南省规定禁止移植古树并采取架设避雷针和增加土壤通气透水、防病治虫等措施,加强古树的复壮。由此可见,从地方领导、热衷于环境保护的有识之士,到祖祖辈辈“靠山吃山”的山区群众,都十分重视保护古树名木。在这次普查中,他们对普查工作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主动带路、讲解传奇故事或免费提供个人调查资料、照片,充分反映了社会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视和广大民众对保护古树名木的观念与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2.制定了部分古树名木管理法规制度
  
  1996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后,北京、上海、天津、山西、浙江等省(区、市)绿委和林业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法规。有的省(区、市)相继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和建档、挂牌,公布古树名木保护名录等基础性工作。有些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出现的买卖、非法移植砍伐古树名木等现象,出台了相关措施,并加大了查处力度,如浙江省出台文件,严令“属于古树名木的林木,不得发放采伐许可证,禁止采伐”;与此同时,浙江加强了对古树名木破坏案件的查处力度。1997年浙江省庆元县佐溪乡发生了一起为修路而非法采伐古榧树81株的重大案件,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工作组,在查清事实真相后,最终将有关当事人包括林业站的渎职人员绳之以法。
  
  3.部分地区相继启动了保护措施
  
  一些省、市根据制定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落实了管护责任,明确了管护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有些地方还对城镇、风景区的部分古树名木分别采取了筑墩加土、围栏保护、支撑拉索以及施肥覆土、透气透水、病虫防治、消毒堵洞、防腐养护、靠接复壮、安装避雷装置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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